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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制定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595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开373条信息,通过“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76条信息。  

  2022年,我局在认真做好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自查自检的方式,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网站链接等方面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整改网站出现的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充分保证社会群众对住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布申请渠道、方式,后台及时受理公开申请,经相关职能科室审查后,依法能公开的,第一时间在回应关切栏予以公开。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7件,及时回应关切。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信息审核发布。严把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信息发布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网络安全管理,深入学习《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筑牢网络安全思想防线,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全局网络安全状况,及时处置网络安全攻击事件,保障整个住建系统网络正常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

  严格做好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主动接受社会评议,严格落实问题责任追究。组织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8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1

0

0

0

0

57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21

0

0

0

0

0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1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6

1

0

0

0

0

57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3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住建领域业务涉及政策较多且复杂,在有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政策及信息需求上还要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理顺住建领域各项政策,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重点为导向,认真抓好各项政策及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采用图表、一问一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加大对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等方面内容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住建局高效完成40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100%。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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