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全市建设系统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6-215346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12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1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6年03月12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建设文〔2016〕29号              签发人:刘  辉


关于印发《全市建设系统2016年工作要点》的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建设系统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全市建设系统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城乡建设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首战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一、工作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建设工作会议指示要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践行“三维纲要”,以“重大项目建设年”为契机,着力推动建设方式转变,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城镇功能,着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竞进有为,勇于担当,全力推进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建设“活力城市、品质城市、生态城市、国际城市、幸福城市”。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域计划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0亿元,主城区完成20亿元以上;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25亿元;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2万平米,绿色建筑10万平米;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300万吨,散装水泥推广率67%;建成覆盖全市域的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体系,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成12个省级美丽宜居村庄,完成26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一步深化行业企事业单位改革。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坚持协调带动,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全域鄂州、城乡一体”的建设思路,加快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完善功能,提升品质,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大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领导挂点项目”、“一线工作法”等做法,延续深化“城建攻坚”的办法措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2016年,主城区初步计划实施8大类68项市政工程,计划总投资65.2亿元。加快新建项目前期工作,6月底前基本完成新建工程前期各项准备并组织开工建设。加快实施吴楚大道西段配套、凤凰大桥、寿昌大道东段、梁华路等续建工程;尽快开工建设新港路重载车通道;推进沿江大道东段、华蒲路、文苑南路和天龙路等新建工程;加快市民中心、文化中心等场馆建设。各新区要加快园区路网建设,按照“产城融合”的要求超前谋划,加快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2、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主城区及各新区要选择部分新建主干道和核心区域,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各新区今年必须要有至少一条不少于2km以上综合管廊开工;并在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住宅小区等领域统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为今后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做好准备。完成主城区雨污分流,加快推进全市域“黑臭水体”治理。

3、强化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力争将农居保安工程、应急避难场所、预报平台、科普基地”等重点项目列入武汉城市圈防震减灾平安计划笼子;修订《鄂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继续完善我市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和制度建设,深入宣传《防震减灾法》和防震减灾有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防震减灾的能力;强化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新建2个新的宏观观测点;认真落实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措施。

(二)坚持绿色引领,转变城市建设发展方式

4、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创建。以创建生态城市为契机,全域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树立城市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增加绿地总量和提高管理水平”目标,构建城市生态屏障。大力推进东洋澜湖湿地公园二期、天龙山综合公园、植物园、吴都中央生态廊道二期等项目;启动江滩公园四期、五期、桥头公园、葛山公园、林荫路、节约型园林绿地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葛山大道、吴楚大道西段绿化项目;启动数字化园林绿地系统建设,积极参与(黄石)园博会“鄂州园”建设。

5、继续推进行业绿色发展。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为新路径,从设计审查备案、施工监督检查、节能专项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大新建建筑节能65%标准的执行力度;加快绿色建筑创建步伐,重点做好大型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的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梧桐湖新区重点做好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公共建筑节能,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6、重点推进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强化各区、开发区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各地PPP协议的签订工作。按照城乡一体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2016年,主城区将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中心监控系统建设,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鄂钢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改造工程,建成运行桥东泵站和莲花山泵站。各区、开发区完成近期规划的9座污水处理厂、4座泵站和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以及所属区域的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  

(三)强化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7、加快建筑业转型。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落实建筑业管理、企业改制、税收、激励和奖惩、引导和扶持企业开拓市场等方面支持政策,研究支持勘察设计、装饰装修企业做大做强举措,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推进企业提升综合能力,推进绿色施工,鼓励企业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多措并举加快建筑业转型。

8、着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建立工程质量创优机制,大力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保证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90%,实现新建工程“两书”签署率100%,竣工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率100%,质量信息档案移交率90%以上;

9、着力保障建筑生产安全。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大对各区、开发区(新区)层级管理力度,强化考核、督查和指导,扭转监管力度逐级递减的态势。转变监管模式,将现场隐患与企业履责不到位的行为挂钩,实现项目监管与企业监管的有机结合、动态关联,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加大对施工项目的管理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运用经济处罚、资质资格、市场准入、信息记录等综合手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工伤保险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0、着力创新建筑市场监管。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从项目报建到竣工验收备案七个环节的管理程序全面在平台完成,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目标。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机制,按照省厅要求,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构建以企业资质、市场信用、工程担保相结合的生产准入和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工程招标机制改革,推进非国有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政策措施。推动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公开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信息。强化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执法中推行“双随机”制度。即随机抽取检查专家,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强化建筑市场执法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建筑业农民工服务工作。

(四)坚持共享保障,大力服务和改善民生

11、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指导。抓紧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域规划和村庄规划,引导乡村风貌建设,优先推进所有贫困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16年底完成全市30%的村庄规划编制,两年内全部完成。重点抓好国家、省级重点镇、中心镇及特色镇道路管网、游园广场、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集镇和农村建设水平。

12、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美丽乡村”、“荆楚派”示范等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实现40%行政村人居环境基本改善,推进全国、省级美丽乡村、美丽宜居村庄创建,建成12个以上美丽宜居村庄。同时,重点帮扶精准扶贫村段店中湾村和结对的儒学社区的环境整治。

13、加强燃气设施建设管理。积极推进主城区天然气“户户通”工程,加快启动已规划的老城区21条天然气管线的铺装工作,同步推进老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集镇天然气全覆盖工程,各区、开发区(新区)年内至少铺通1个乡镇的天然气管线。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行为,确保全市燃气供应安全;修订完善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和设备并组织演练,完善应急事故处置网络,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14、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根据省委、市委以及省住建厅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从2016年起两年内,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突出重点解决农村贫困户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2016年完成26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精准扶贫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到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5、依托职能加强就业引导。引导贫困人员积极参加技能工种岗位培训、执业资格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水平,促成就业脱贫。扶持帮助具有建筑技能一技之长,有意愿创业就业人员,组建“成建制”的建筑专业劳务输出队伍。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建设系统整体形象

16、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加强班子建设,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切实传导责任压力;强化党组、支部(总支)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建设,切入加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思想觉悟;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争先创优制度化。

17、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六条意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落实日常基本管理制度;坚持“为民务实”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教育成果,强化履职尽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18、强化依法行政。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学习用法,规范部门行政行为。健全完善“四张清单一张网”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加大对各区、开发区(新区)权力下放后的指导培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修订完善建委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推进委系统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细抓实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中化新《准则》、新《条例》学习。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严格执纪必严、动辄则咎,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建立廉情预警机制,每月定期收集廉情信息,及时分析、处理、预警和整改。完善对领导干部廉政提醒、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的程序和制度,构建全面监督执纪机制;督促对调任、离任法人的审计工作。

20、推进行业自身改革。按照“职责更明晰,管理更顺畅,监管更高效”的要求,组建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和鄂州建设集团,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7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8号 邮政编码:436099
主办单位: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670789 传真:027-60670755 邮箱:ezszjj123@163.com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