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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印发《鄂州市建委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6-215354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6月06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16年06月0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6年06月06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建设文〔2016〕92号              签发人:刘  辉

市建委关于印发《鄂州市建委2016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的

    

各区、开发区(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鄂州市建委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鄂州市建委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传播正能量,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我市建设领域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建设领域实际,制定鄂州市建委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鄂州市建委“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刘辉任组长,市建委相关科室和委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科,负责对“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督办。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领活动。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集中宣讲活动;组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等;市建委、安全监管部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专家、干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大家心中。发挥安全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文章、体会文章、在线访谈进行宣讲,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建筑业科、有关站办等,各区、开发区(新区)住建部门。

2、组织参加“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参与全市联动,在市凤凰广场集中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警示展览、举报热线、现场解答、“双微”互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有关站办等单位。

3、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教育片,开展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现场说法、谈心对话、反思大讨论等警示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市安全站、市燃气办。

4、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建设行业特点,结合单位实际,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有关站办等单位。

    5、开展生产安全文化宣传下基层、下工地活动。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在建工程上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延伸到企业、工地。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村镇科、有关站办等单位。

6、开展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特别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典型,传播正能量。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行动,通报或网上记录不良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安全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建筑业科、法规科、有关站办等单位。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及职工,参加由省安监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强化宣传教育效果。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市安全站、市装饰办。

8、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坚持常规检查和“打非治违”、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等专项行动,推动“危大工程”、消防安全、“安全带生命带”整治。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邀请专家深入各重点工地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同时,采访从业人员掌握新《安全生产法》、岗位风险辨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情况,推动企业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法规科、市安全站。

9、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将《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倍增计划》列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对重点岗位、重点行业领域应持证人员实行全覆盖免费培训,培训的对象一是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二是委系统安监执法人员;三是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四是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五是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六是执法监察、《安全生产法》业务培训;七是“两化”体系建设二、三级平台信息管理员培训。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法规科、市安全站、有关单位。

10、参加“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在开展安全知识大赛的基础上,选送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全省“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法规科、市安全站。

11、参加“湖北省第二届寻找最美基层安全卫士”公益活动评选。评选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本职安全、扎根基层一线、认真履职尽责的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人物,参加“湖北省第二届寻找最美基层安全卫士”评选,充分展示城建系统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者爱岗敬业风采,弘扬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市安全站。

12、组织开展“安全随手拍”活动。依托省、市局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将用户发现并用手机随手拍摄下的身边安全隐患、不安全行为习惯等图片、视频,并加上相应的文字描述,发送到省、市安监局官方微博或微信(也可同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供用户分享,以达到警示宣传教育的目的。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市安全站。

13、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播报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广告。征集、编辑一批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利用“双微一群”平台,在6月份向全市城建安全手机重点用户定时发送。传递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市安全站。

14、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市建委及各区、开发区(新区)住建部门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市安全站,各区、开发区(新区)住建部门。

15、开展“两个全覆盖工程”专题行。围绕全省“两化”体系建设“扩量、提质、增效”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工作进程,积极组织开展三项专题行动。一是市建委安监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并会同相关部门联动,对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两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二是建委安监部门组织开展一次以网格员为对象、以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巡查清单为重点的安全培训活动。三是配合市安监局开展企业清单编制攻坚活动。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市安全站。

16、开展城建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市建委及各区、开发区(新区)住建部门开展 “安康杯”竞赛、“建设施工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联合市环保局、五城同创办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五城同创、大气污染治理推进会,进一步促进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五城同创、大气污染工作落实;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大检查,通过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等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深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施用电、起重机械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落实单位:建委质安科、市安全站,各区、开发区(新区)住建部门。

    五、活动要求

各区、开发区(新区)住建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省、市和市建委“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主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信息、有成效。

鄂州市建委2016年“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

为了在全市上下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要求,根据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吴都行”的统一要求,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认真开展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生产安全的部署,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共同促进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形式

积极组织参加市安监局在《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开辟的“安全生产吴都行”栏目活动,宣传推介2015年度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传播正能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状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协同市安监局对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非法违法现象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督和曝光。

五、活动方式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报道。邀请市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专题报道市建委及各区、开发区(新区)住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总结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体系,传播正能量。

3、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邀请市安监局、建设行业安全专家、媒体记者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同时,采访从业人员掌握新《安全生产法》、岗位风险识别、岗位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推动企业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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