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6-215375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14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6年10月14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建办发〔2016〕50号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市建委委托市质监站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要明确具体承担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

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号)

鄂州市建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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