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双节”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7-215389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7年01月09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09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7年01月09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建办发〔2016〕79号

 

各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局),各燃气企业: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实际,为汲取11.24和12.2安全事故的教训,确保市民度过平安吉祥的节日,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现就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把节日期间燃气安全管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双节”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将节日带班名单制表上墙,张贴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值班电话,落实专人负责接听,保障通信畅通。“双节”期间各区住建部门及燃气企业负责人、值班工作人员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节日期间要定时向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报告本企业燃气运行情况。

    二、完善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燃气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准备,做好隐患排查、预防监测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防范措施,增强处置能力,确保“双节”期间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

三、全面排查,确保安全生产运行。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清单,跟踪督办整改。各燃气企业要成立巡检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各类燃气设施、设备的重点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安泰天然气公司要加强供气管道、输送调配以及操作设备的每日巡检,加强门站员工操作流程的管理,同时要确保节日期间气压正常、气源充足,不影响居民生活用气。液化气公司要加强储气罐、报警装置、消防设施、运行设备等仪器设备的每日巡检,对损坏、报废、过期未检的设备要及时检修或更换;对本公司(站点)员工以及到本气站充装用户及送气员开展安全提示教育。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巡检制度,做好每日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必须有当班责任人签字,确保各类设备维修、保养、处置落实到位,运行安全。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请于2017年元月25日前报市建委公用科。

四、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积极会同安监、质监、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本辖区内无证经营、占压管线、野蛮施工、黑气点、气贩子、掺混二甲醚、充装超期未检钢瓶和螺丝瓶,无危化品许可证车辆运输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五、积极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和手机QQ、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

 

  鄂州市建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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