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城建委关于2018年全市建筑市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215475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14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8年06月14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建设文〔201857

 

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市城建委于20185月组织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招投标情况、是否按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存在出借或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部、监理机构设立和人员履职情况,职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务分包情况。市城建委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5个,涉及建设单位14家,施工总承包企业17家,监理单位9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责成项目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未发现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各区组织对本区域内的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和整改复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15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有效履职。有的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施工情况不熟悉,项目管理资料存在代签行为。

2.部分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管理松懈,管理资料缺失。施工项目部未按要求提供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工程款支付凭证职工社保证明和工资支付凭证等资料。

3.个别项目存在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现象,临时施工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或换发正式施工许可手续,存在违法施工。

4.监理缺位, 个别总监承担的监理项目超过规范要求,项目管理班子履职不规范,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内容,针对性不强,对发现的隐患未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对部分专项施工方案、人员资格审查不到位,把关不严。

5.少数企业对这次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指出的问题不够重视,未按期进行有效整改。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鄂州中专迁建工程项目将防水、保温等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公司(鄂州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实施监理),项目实际主要管理人员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是该公司人员。杭州滨江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17年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西山片区、落架坪片区、鄂钢四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实际现场负责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现场管理混乱。湖北沼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施工的吴都阳光3#4#8#项目(湖北新天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树立规范管理意识,遵守市场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这次检查中下整改通知的项目,要高度重视,督促项目部抓紧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加大监管力度,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要加大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建筑市场随机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市城建委将对本次检查存在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以上三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示曝光。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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