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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企业建设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215491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鄂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州职改办〔2018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全市企业建设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鄂州市注册的建筑行业企业中,从事建设工程(城乡规划、建筑和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造价、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安装、环卫工程、建筑装饰装修等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正常申报:

1中级 理工类专业:本科5年、专科7年、中专12年;非理工类专业:本科5年、专科7年、中专12年,取得并从事助理工程师4(或取得二级建造师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2初级:本科1年、专科2年、中专4年。

破格申报:

未达到正常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的人员,申报职称均属破格申报。对确有真才实学、 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中级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专业工作年限达到20年以上;

2)年龄满45周岁;

3)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曾获得过县()级以上奖励;

 ②在本专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1篇以上论文;

 ③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明显效益者。

 三、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单位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档);(附件1

(5)单位承诺书;(附件2)

  6)申报职称学历、学位查验表。(附件3

   申报个人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等;  

(3)单位用工合同、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以上的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

(4)个人近五年来工作总结;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评审表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两张(接要求个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申报个人要讲究诚信,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企业是申报材料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申报”的推荐意见,签字并盖章。评委会办公室审查申报人材料要件是否齐全、真实。

五、受理材料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受理材料时间: 111 1130;地点: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东附楼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三楼;联系电话:3248919

六、收费标准

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中级每人200元;初级每人80元。

                         

 

  鄂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8 年10 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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