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鄂州市住建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0481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发文单位: 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失效日期: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鄂州市住建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日

鄂州市住建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根据省住建厅、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湖北省、鄂州市的有关工作安排,着眼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鄂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吴都行”至12月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企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住建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带头学、带头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细化本地实施方案,大力推动管理创新,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行业信息化监管水平。一是要认真按照省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重点难点问题梳理研究,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解决一批影响行业安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住建厅《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责任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城镇燃气防控体系,增强全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宣传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

(三)举办“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市住建局将于6月初在花湖机场转运中心项目承办2021年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鄂州分会场系列活动。各地住建部门可结合实际开展系列活动。

2.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各地住建部门要在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设立事故警示、监督举报、法规标准、企业盾牌等栏目,开展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建设和燃气安全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发布现行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法规文件信息,分享企业安全生产好的做法和经验,供各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习借鉴,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3.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企业要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发放安全事故警示手册,制作宣传展板、视频或幻灯片,开展事故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警醒一线作业人员,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群众新闻乐见、形势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知识问答,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安全体验等线上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家庭等“五进”活动。

5.组织参加科技大讲堂专题活动。分批组织收看湖北省建设科技大讲堂安全生产专题课、“专家讲安全”网上课堂,结合上半年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高企业和员工安全防范能力。

6.积极参加全市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全市住建领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公共安全常识、防灾减灾知识等内容,积极参加全市安全知识网络竞赛,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6.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极端天气、工地火灾、危大工程、城镇燃气等易发事故领域,分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普及正确的事故处置方式和紧急避险注意事项。各企业要认真梳理本企业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组织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应急知识、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安全生产吴都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主题宣传。各地住建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加大主题宣传,推广经验做法,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平台,曝光突出问题和企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地住建部门要紧密结合省市三年行动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及时报道成效。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开展“网上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干部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非法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工地和企业,紧盯建筑工地危大工程管理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组委会,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建立健全党组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办考核。各地住建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推动活动中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地住建部门要创新活动方式方法,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广大从业人员自觉加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加大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统计,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活动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市住建局将大力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

6月30日前,各地住建部门要将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安全生产吴都行”阶段性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和《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该表格由市安委办制定,含县市区情况)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

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027-60670768

电子邮箱:519556631 @qq.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进展情况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次,参与(  )人次;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

专题宣传活动

组织各类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  )次,刊发新闻报道(   )篇;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个,刊发新闻报道(  )篇;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每个月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曝光问题隐患(   )条,市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典型案例具体为(   ),每月报送;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   )条次;

开展“专题行”(   )次、“区域行”(   )次、“网上行”(   )次。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

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场,参与(   )人次;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   )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  )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开设并用好各类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情况,新建(  )个,改扩建(  )个,计划(  )个,其他(  )个;

使用各类应急科普平台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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