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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州市住建领域2022年冬春火灾 防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2164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发文单位: 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失效日期:

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鄂州市住建领域2022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3

 

 

 

 

 

 

 

 

 

 

 

 

 

 

 

鄂州市住建领域2022冬春火灾防控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2人受伤,教训十分惨痛。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开展2022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切实以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为镜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在思想发条上再拧紧、在安全防范上再加力、在标本兼治上再完善,以更清醒的认识、更有力的举措抓好住建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专项行动时间

鄂州市2022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3月5日。

 

 

三、行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检查。聚焦用气商业综合体、市场、餐饮门店、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开展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工程等环节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做好分级分类治理和闭环管理,确保及时整改到位。重点加强对餐饮等燃气用户的入户安检和排查摸底,对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特别是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在存放燃气的房间内堆放醇基燃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使用明火的,要督促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采取果断措施暂停燃气供应,直至整改到位方可恢复供气。[责任单位:局城建科,燃气办,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

(二)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防控整治。各区要针对冬春季节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对施工动火动焊、保温材料使用、员工宿舍用火用电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电气焊接等明火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将消防水源引接至作业楼层,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禁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要妥善处置装修阶段产生的可燃垃圾,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局勘设科,建管站,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

(三)开展物业小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检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大力开展冬春季节防火宣传,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行动、重大火灾风险整改集中攻坚行动,集中整治住宅小区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经营性自建房顽固火灾隐患以及电动车违规停车充电等突出问题,履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劝阻制止无效的立即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由其依法处置。[责任单位:局物业科,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

(四)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情况检查。加强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关,严格执行各类高层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的非强制性条文,重点核查建筑类别、防火间距、救援条件、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和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加强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尤其是要求满足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将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同步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特别是要将畅通消防通道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执行消防强制性标准,对乱搭乱建、占用消防车道、损毁公共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后,未通过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要督促整改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备案、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局勘设科,城建科,质监站,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

(五)大力落实消防培训教育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教育,指导和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工作,将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局勘设科,城建科,物业科,房产开发管理科,建管站,燃气办,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

(六)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全市住建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消防安全预案演练。[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

四、活动要求

各区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本单位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履职尽责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住建行业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督导落实。各区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火灾安全隐患的政治责任,把责任层层分解,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深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督查检查,查找问题根源,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逐级督办,限期解决。市住建局将对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及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三)加强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重在预防。各区各单位要认真研判行业火灾形势,切实重视和做好网格式排查,具体责任人要负起责任,排查不留死角。要对照冬季施工相关规范和施工方案,逐个项目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更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支持,形成消防安全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宣传培训。行业内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集中培训、发放传单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行业技能培训内容,要努力提高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知识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督促行业单位、企业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确保消防知识进工地、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对2022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行动”信息的跟踪统计,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活动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市住建局将大力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

3月10日前,各地住建部门要将“2022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治理行动”总结、开展行动期间的文档、照片资料报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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