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备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日期:2021-09-30

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调控目标,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备案工作,维护购房群众合法利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所有项目,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拟销售价格(实际成交价格)调整幅度超过已备案价±10%(包括各种销售打折促销),均需到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备案。

二、对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申报备案的开发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该项目的合同网签和预售监管非重点资金审批拨付等业务。情节严重的,将该项目的下一个预售许可审批的工程形象进度调整为主体结构封顶。

特此通知。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7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8号 邮政编码:436099
主办单位: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670789 传真:027-60670755 邮箱:ezszjj123@163.com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