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3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省住建厅关于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鄂建办【2018】25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我局组织对湖北世纪鑫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省厅委托)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鄂州市住建局门户网站(cjw.ezhou.gov.cn)上予以公示(名单附后),请各企业查询。
一、本次资质审查的内容是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对专家审查意见有疑义的,可通过提交有关的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业绩等材料。上述说明材料于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上述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向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进行举报。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向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材料为便于调查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和真实电话。
三、本次公示时间: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联系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邮政编码:436099,电话:0711-3222643。
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邮政编码:436099,电话:0711-3899038,举报邮箱:ezzjwjzy@sina.cn。
附:建筑业企业资质(省厅委托)审查意见公示名单(第三批)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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