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9-06-05

鄂州建审示【201904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省住建厅《关于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4】129号)、省住建厅《关于委托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8】232号)文件,市住建局组织对鄂州市峰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 6月13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进行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他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市建设局建筑行业劳动安全监察站。电话:3222992

  

 

 

附件:1、鄂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审查结果公示

 

 

 

 

二〇一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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