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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湖北大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出真招”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8-04-26

    湖北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以来,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受到广大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近日,湖北省出台《全省住建系统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化制度措施,在求真、务实上“出真招”。

  每年2月底前制订年度方案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如何把走访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变成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转变少数干部把大走访视为任务而非使命、基于被动而非自觉、注重形式不问实效的问题?

  对此,《实施意见》要求,每年2月底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订大走访活动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具体内容,并按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大走访活动要与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要融入基层组织建设与党员教育管理,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建立“访办一体”责任制

  确保大走访活动要开展深入持久,必须强化制度保障。过去,部分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缺乏专人、专班,为此,《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的重要性,要求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指定一个内设机构牵头,并保留稳定的大走访活动工作专班,做好走访安排、协调调度、考核评价等工作,实行每月统计、每季度通报,督促抓好落实。

  大走访还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由人事处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厅机关各对口指导处室负责指导全省各市州对口部门,市州各部门负责对口指导县(市、区)对口部门的活动开展。

  为落实责任主体,湖北将建立覆盖省、市、县3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领导分片走访督导承包责任制。按照“谁走访、谁处理”的原则,建立访办一体责任制,明确首访人的全流程责任,防止走访与办理脱节,避免走访流于形式。坚持一般问题现场解决、重点问题督办解决、疑难问题合力解决的机制。建立有问必复、有难必帮制度,保证问题回应率100%

  制订考核办法 落实载体推动

  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根本要求,更是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工作的需要。要强化“一片丹心”,聚焦“一线工作”,突出“一体运行”,保持“一潭活水”,增强行动自觉,变大走访为常走访,推进大走访常态化制度化。

  为建立长效机制,湖北将进一步完善大走访活动制度体系,系统各部门将制订“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大走访活动考核实施办法”,将大走访活动纳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指标体系,将走访率、入户率、知晓率、问题回应率、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关键指标。

  “既当实干家,又当宣传家”,做好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宣传载体作用,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根据部署,大走访活动将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外宣与内宣并重、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齐抓,组织新闻媒体,深入一线采访宣传大走访活动先进事迹,提高大走访活动影响力。把大走访活动打造成一项得民心、顺民意、惠民利的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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