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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加强新时代住建工作 助力现代化强省建设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8-05-07

关于《加强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助力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决定》文件精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助力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擘画了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蓝图。

  举旗定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端正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全面加强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以新业绩新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新期盼。

  把握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坚持质量第一、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突出矛盾;坚持四化同步、城乡统筹,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打造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城乡发展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市场主导,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代化。

  咬定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全面农村危房改造,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基本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需求;基本建立具有湖北特色的城乡全域规划体系,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权威性持续增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趋向均衡,城乡环境明显改善;行业产业体系走向成熟,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建筑业强省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产业规模保持中部领先地位;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全面进步,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质量明显提高。到2035年,形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模式,转变发展方式走在行业前列,城乡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行业发展安全稳定,行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50年,全系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升,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

  突出重点,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提升城乡发展质量和品位。编制完成新一版城镇体系规划,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审督一体化”改革,坚持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落实“多规合一”,划定生态控制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建立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考核评估体系,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水平。加大城乡规划督察力度,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提高城镇住房保障水平。坚持应保尽保,优先满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垦区危旧房改造,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70万套左右,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万户。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继续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住房保障税费支持政策和土地政策,规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小城市强化政府主导,完善住房租赁配套支持政策,积极推进公共住房租赁特别是长期租赁,落实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要求。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到2020年,形成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库存消化周期与市场需求相协调、房地产市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房地产市场格局。坚持政府调控不松手,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调控主体责任,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物业服务覆盖面,着力培育一批标杆物业服务企业。持续在扩面促缴上发力,加大非公企业缴存扩面力度,力争三年时间住房公积金新增归集额达到1000亿元。按照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方向,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推进城市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命共同体理念,开展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补齐城市功能性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短板。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9%,城市燃气普及率98%,污水处理率城市95%、县城90%,城市建成区70%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8.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大力推行垃圾分类,试点地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他地方达到20%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专项管理制度,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建设要求,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载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宜居性。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坚持管理优先、以建促管,构建权责清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快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立法进程,构建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体系。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的综合设置。全面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综合性基础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提高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城市洁净”行动,加强城市综合环境整治,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块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努力实现城市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强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创新乡村规划理念和方法,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清洁乡村、美丽家园”行动,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形成设施完善、运行可靠、管理科学的工作体系。建立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建造技术信息档案与名录,加快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和传统民居保护方案,形成保护体系。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完善激励机制,着力特色产业培育和特色文化建设,增强特色小镇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到2020年,建设200个绿色宜居乡镇、2000个美丽宜居村庄。全面落实省政府“四个三生态工程”住房城乡建设任务,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丽乡村新格局。

  打造建筑业强省。积极推进建筑业现代化发展,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建筑产业体系,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9万亿元。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体制机制研究,开展工程总承包(EPC)试点示范,建立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性能评价体系,推动建立建筑产业化国家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建筑业市场主体培育,完善重点企业培育制度,支持特色专业做大做强,壮大“百亿元”企业群体,培育两到三家“千亿元”企业集团,打造“湖北建筑”品牌。推进湖北建筑产业战略联盟建设,构建产业合作平台,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以武汉建设“设计之都”为契机,推动勘察设计企业融合发展,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引导建筑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打造设计强省。

  健全行业标准体系。按照国家标准化改革要求,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计价依据、标准图集为重点,加快标准的编制步伐、扩大标准的覆盖面、提升标准的技术水平、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加紧编制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新型墙材、地下管廊、污水垃圾处理、建筑与市政维护等重点领域的地方标准。积极培育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探索研究湖北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建立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第三方认证公告制度,持续开展强制性标准宣贯培训与实施监督。

  加快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云计算等技术,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智慧住建”系统。建设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数据库,打造现代化信息技术平台。加快全行业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提高城建电子档案管理和利用水平。提高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围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运行领域的监管服务,按照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要求,建设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领域的智慧住房城乡建设业务应用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打造政务监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以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增进群众获得感。

  推动行业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树立全域安全理念,把安全监管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建立质量安全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落实工程质量五方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推动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要环节、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监管,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建筑市场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和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构建全方位、无死角安全监管体系。

  强化保障,为现代化强省目标贡献力量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现代化进程中的统领作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并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宣传引导,讲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故事,涵养和弘扬正能量。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解决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为导向,补齐党建工作短板,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转职能、转作风、提效能,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向市县延伸,深化“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和“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支持中国(湖北)自贸区先行先试,推动优先放权和差异性放权。进一步加大城乡建设统筹力度,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城建资金流向乡镇和村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项改革落地落实,研究制定市县乡三级住房城乡建设机构设置规范,明确职能、厘清责任,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健康均衡发展。创新考核督察模式,探索建立涵盖主要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的考评体系和督察方式,实现考核督察的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法治建设。发挥法治对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加强依法治理、依法监管。加强行业立法,把推动重点工作与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有效结合。充分利用立法资源,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住房租赁管理、城市管理、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人文生态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完善适应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需要的法规制度体系。落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工作形式,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行业文化融合发展。规范行业执法,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加快行业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以党政人才的教育培训为基础,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应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重点,以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为特色,以提升人才的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统筹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改革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积极营造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开展大培训,培养干部担当的宽肩膀、成事的真本领,到2020年,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轮训一遍。团结各方力量,一步一个脚印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为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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