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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空置房屋物业费缴纳问题

来源: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06日

  来电人:王女士 

  来电时间:20252月6 

  主要诉求:来电人在鄂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工作原因尚未回来入住,目前房屋空置,想咨询空置房屋物业费缴纳政策。 

  答复时间:202526 

  答复意见:根据《鄂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5款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内,业主减半缴纳物业服务费;超过一年的,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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