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1-01629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30日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燃气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市燃气管理的具体规定;
2、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及设置经营网点的项目审查工作,参与燃气工程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燃气(含天然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
4、负责全市燃气器具经销单位、安装维修单位销售的燃气器具及其售后服务质量监管。对进入本市的燃气器具进行适配性检测;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列入《鄂州市燃气器具销售目录》。
5、负责全市燃气行业主要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办理上岗证件,并对证件的使用实行监督。
6、负责燃气行业供气质量、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检查、考核;
7、依法查处燃气行业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燃气行业的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燃气管理办公室内设科室主要有综合办公室、燃气监管科2个科室。
2、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鄂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本级一家
三、部门人员构成
现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中级职称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8万元,占收入的100 %。
(二)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8万元,占支出的82.63%。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支出的17.37%。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9.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万元、住房公积金2.6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9万元、教育培训0.2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40.5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04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7.5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05万元,上升9.62 %。
2020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7.5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9.84万元,下降14.6 %,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7.5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57.58万元。支出总决算57.58万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9.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万元、住房公积金2.6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9万元、教育培训0.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57.58万元,比上年减少9.84万元,下降-14.6%。具体情况如下: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9.7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9.45万元;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万元,比去年减少了0.62万元;
3. 住房公积金2.67万元,持平;
4.事业单位医疗3.17万元,持平;
5.教育培训0.29万元,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57.5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00%。其中:
(一)人员经费40.5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0.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7.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7.04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2.23%。主要包括:办公费0.77万元、邮电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0.85万元、差旅费0.03万元、维修(护)费0.09万元、劳务费0.85万元,委托业务费1.73万元、培训费0.11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1.64物万元、其他交通费0.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执法执勤用车 1 辆。无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 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该项支出。
十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无该项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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