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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06883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5年01月16日
发文单位: 市城建委 发布日期: 2015年01月16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鄂州市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鄂州市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对于指导我市“十二五”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实现“两区一市”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鄂州市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是以《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09年-2020年)》为指导,紧紧围绕《鄂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十一五”城乡建设工作的实际,充分考虑鄂州城乡一体化跨越发展战略,经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的,本规划在统筹城乡规划、道路交通、供水工程、污水处理、燃气工程、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二五”我市房地产业,建筑业,勘测设计业及建筑节能等事业发展方向及工作要求,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市城乡基础设施发展目标、主要工作任务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以指导鄂州市“十二五”城乡建设事业的大跨越大发展。 

一、“十一五”时期城乡建设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紧紧把握新一轮发展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起点修编了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高标准实施了城乡建设工程,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城镇化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 

 

(一)“十一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详见表1)

 

附注:2005年数据统计范围为中心城区、葛店开发区、花湖开发区;2009年数据统计范围为中心城区、葛华科技新城、红莲湖旅游新城、花湖工贸新城。 

(二)“十一五”规划执行特点 

1、主城区“一体两翼”形成雏形 

五年来,主城区实现高强度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约18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6倍,不断做大做强主城区,市中心区、城西新区、城东新区的“一体两翼”渐进发展。主城区新增道路面积59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主次干道15公里。市中心区重点实施新建吴都大道、寿昌大道、鄂州大道(南北中轴线)中段、滨湖东路、滨湖南路、武昌大道东段、沿江大道东段市政工程;城西新区重点实施了旭光大道、发展大道、滨港路、樊口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加速了市中心区与城西新区的基础设施一体化。 

2、三座新城建设突飞猛进 

2006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一主三新十特”城市发展战略后,三座新城建设实现突飞猛进的发展。葛华科技新城五年来完成基础设施投入6.5亿元,是葛店开发区成立以来至2005年总投入的3倍多,创业大道、湖港大道、污水处理厂等重要基础设施相继建成;红莲湖旅游新城五年来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达3亿多元,建成了庙岭立交桥、红莲大道、金碧大道、高新四路(东)、自来水管网等基础设施;花湖工贸新城以花湖大道、鄂城大道、滨港路、杭州路、重庆路等为骨架的“三纵四横”道路主体框架已基本形成。 

3、建筑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产业呈快速上升趋势,五年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0亿元,总产值从期初的年产值20亿元发展到期末的55亿元,年增幅28%。共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0亿元,增加值由期初的年创6亿元增加到期末14亿元,年均增长30%,增加值占全市GDP的5.8%,是我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行业之一,市外产值占全市总产值40%以上。“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勘察设计营业收入1.18亿元,营业收入由期初的1000万元增加到期末2780万元,年均增幅为33%。建筑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筑业年平均从业人员达5万余人,建筑业企业从期初的100余家发展到207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71家,专业承包企业106家,劳务分包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30家,建筑企业一级资质企业由3家发展到7家。建筑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实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列入全市20余家重点企业发展较快,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施工总产值占全市施工总产值50%以上,发挥了重点龙头企业作用。 

4、房地产发展迅速,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向。 

“十一五”期间,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市政府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出发,促进项目开发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促进住房消费;健全市场监管机制,确保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助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2006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7.84亿元,2007年完成投资9.4亿元,2008年投资达到10.79亿元,2009年完成投资8.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3%、19.8%、15.0%、-24.8%。2010年元至七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6.3亿元,同比增长36.9%,其中新开工项目9个,投资额2.9亿元。 

2006年商品房施工面积104.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8.4万平方米;2007年商品房施工面积120.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2.3万平方米;2008年商品房施工面积162.7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7.54万平方米;2009年商品房施工面积148.5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1.69万平方米。2010年元至七月份,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2%,商品房竣工面积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9.1%。 

2006商品房销售面积45.88万平方米,年销售额5.27亿元;2007销售面积58.0万平方米,年销售额12.76亿元;2008商品房销售面积42.35万平方米,年销售额7.97亿元;2009商品房销售面积48.75万平方米;年销售额12.7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5.3%和24.6%。2010年元至七月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4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2.6%,销售额10亿元,同比增长63.7%。 

5、小城镇建设飞跃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建制镇村镇道路基本硬化,人均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供水普及率达到90%,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3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绿化覆盖率达到30%。5年内新建宜居村庄(中心村)不少于60个,建制镇总体规划和宜居村庄(中心村)规划基本完成。 

6、主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 

重点实施了三国吴都风光带、洋澜湖生态公园等绿化景观工程;高标准完成了鄂州大道(迎宾大道)、吴都大道、滨湖东路、滨湖南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加强了单位庭院、小区和近郊荒山绿化。5年完成绿化投资2.4亿元,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的14.4%,新增绿地面积158万平方米,2009年我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7、洋澜湖综合整治全面推进 

“十一五”期间,每年投资2000余万元,相继实施了环湖污水截流、湖港疏浚、清淤、定期引江换水、沿岸景观改造、绿化生态治理等一系列工程。封堵排污口119个,清淤60万方,新建截流井33座,清掏下水道130公里,建成木栈道和花岗石亲水步道2500米,新建严家湾泵站1座,引江换水350万立方,种植水生植物25万枝,“十一五”期间已累计完成投资1.08亿元。 

8、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除涂家垴镇外,其他乡镇已基本完成自来水主管网铺设任务,城乡水厂建设、管网改造完成投资9500万元,累计铺设供水管网1230公里,新增城镇供水户数10万余户;五年完成售水量2.3万吨,改造老城区户表3.2万户;泽林加压站、葛店开发区水厂扩建工程建成投产 

9、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五年来,我市城镇生活污水机械化处理实现零突破,垃圾处理实现了规范化卫生填埋。污水处理标准由原来氧化塘简单处理向城市一级B标准乃至一级A标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明显增强,日处理能力达9万吨;城区污水管网系统基本形成,城区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12月1日竣工并投入运营,樊口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工;改造和新建污水提升泵站3座;梁子岛、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处理能力已初具规模。建成百洪垃圾处理场一座,全市垃圾处理规模达1100/日;积极推行垃圾袋装收集、密闭转运,城市垃圾日清日运。 

10、老城区更新改造成效显著 

连续3年共投入近亿元实施背街小巷及部分街区综合改造,100余个背街小巷按照“路平、水畅、灯亮、洁美”的要求改造完毕;投资9000万元完成主城区21条道路刷黑改造;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14个;投资4000万元维修维护老城区道路35条,市政设施综合完好率达95%以上。 

11、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功能逐步完善 

五年来,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方面实施了大量的还欠债、补缺失、打基础、管长远的工程项目。如地下污水管网截流工程投入巨大,共计铺设截流管道13公里,新建截流井33座,安装格栅21处,封堵洋澜湖排污口119个,完成投资5000万元。 

12、城建投融资改革不断创新 

进一步强化经营城市理念,加大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实行市场化运作,拓展融资渠道,吸引了一批社会资金投向城市建设。如城区污水处理厂、樊口污水处理厂成功实行BOT方式建设,城市东西中轴线、三国吴都旅游风光带、洋澜湖生态公园成功实行BT方式建设,共计融资4.3亿元。 

13、开创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墙体材料行业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以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为主线,按照舆论引导、科技支撑、标准先行、技术配套、示范带动、产业跟进、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总体工作思路,阶段有步骤,积极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市以“禁实”和大力推广节能建筑为契机,实行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了新型墙体材料蓬勃发展。截至2010年上半年,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由2005年底的17家发展到32家,年生产能力由6亿标准砖上升到12亿标准砖,占全市墙体材料生产总量的70%。形成了以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灰砂砖、混凝土多孔砖、石膏砌块等为主导产品的新型墙体材料产业,除满足本地区不用建筑结构体系需要外,50%以上产品销往武汉、黄石、黄冈、咸宁等周边城市。 

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以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为主线,按照舆论引导、科技支撑、标准先行、技术配套、示范带动、产业跟进、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总体工作思路,阶段有步骤,积极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4、城市工程档案工程初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建档案部门加强调研和宣传,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加强与规划等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广泛宣传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目前城建档案馆已将平面控制、地下综合管网测绘成果报告纳入工程规划验收、备案和档案接收范围。2009年市政府发布了《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 

15、城建改革大力推进。 

借鉴深圳经验,实施城建决策、投资、建设、监管、使用五位一体,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新模式,08年城管局分离出建委直属市政府管理,城投从建委分离,形成大城投并直属市政府管理,成立了政府工程投资审计局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三)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各项建设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不高。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面积等多项指标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普遍低于城市圈平均水平及长江经济带相近城市水平(详见附表2、表3)。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十一五”期间,主城区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8亿元,仅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857亿元)2.17%,年投资平均递增为12%,低于我市GDP增长幅度。 

三是城市功能相对缺失。如城区没有综合性公园、园艺苗圃场和规范的商业步行街,人行天桥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明显不足,老城区天然气覆盖率偏低,供热几乎为零。招商引资项目的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够。 

四是老城区排水体制不尽合理。5.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老城区仍使用过去小城市的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导致雨污无法分流,鄂州又地处江南雨带,每到梅雨汛期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溢流进入洋澜湖,难以从根本上减少外源生活污染。 

五是主城区“一体两翼”联系不够紧密。市中心区与城东新区、城西新区仅一条道路连接,致使人流、物流、信息流等资源难以整合,导致城市综合承载力偏低,制约了主城区做大做优。 

六是三座新城基础设施不成体系。三座新城仍重点围绕拉开城市骨架做文章,而大量的基础设施如公园、绿化、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不配套,不能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 

七是住房供应结构单一,与市场需求不协调。商品房开发结构与需求结构出现错位,住房市场的高端产品与低端产品都比较缺乏。从主力面积来看,房地产市场的普通住宅目前以120—140平方米的三房和四房为主,高品质的高档住宅区由于缺乏市场定位和消费引导不够,开发和销售形势不佳,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小套型产品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所占的比例较低,且大多位于地势较差地段或一梯多户高层住宅的蔽光处,难以形成良好的销售态势。 

八是城市建筑形式单一,缺乏文化品位。鄂州市是三国文化古都,历史文化名城。而我市城市建筑形式单一,缺乏文化品味和现代气息,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没有在城市建设中体现出来。在城市建设中,如何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做到历史风貌与现代文明和谐统一,是摆在我市城市建设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九是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建筑新型材料问题突出。我市的建筑勘察、建筑节能、新型材料推广等起步较晚,导致我市这方面的人才紧缺,目前我市仅有一家建筑设计单位。由于我市城乡区域二元结构明显,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导致全市建筑节能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建筑节能在城区实施情况较好,城以外的建制镇基本没有起步。此外,建筑节能的实施质量市管项目较好,区管项目质量有待提高;建筑节能产业规模还不大,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新型材料总体科技含量不高,企业规模较小,缺乏市场竞争力的现象仍较普遍:一是加气混凝土砌块企业数量虽多,但部分企业装备仍较落后,产品不配套;二是多数企业缺乏长远规划,没有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十是城市建设档案馆设施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我市城建档案馆起步较晚,设备不够完善,馆藏档案薄弱,数字档案库建设还停留在原始模式,没有确保原档案与数字档案一致性。档案目录数据库,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原数据库等数字档案库无法建成,城建档案馆场地小,资金不足,严重制约我市城建档案发展规划。 

(四)、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比较分析 

1、2009年长江经济带类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对比分析 

 

2、2009年(1+8城市圈)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对比分析 

 

 

 

二、“十二五”时期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建各项建设事业抢抓机遇、应对挑战,站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的关键阶段。 

(一)优势与机遇 

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区域性物流中心、武鄂黄黄城市连绵带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鄂州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作为未来即将发展成为的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城市、华中地区生态旅游休闲胜地、区域创新高地和钢铁绿色制造基地、城市圈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我市在未来五年也将进一步掀起基础设施的建设热潮。此外,“十二五”时期,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随着青阳鄂、大东湖经济区和武鄂黄黄城市连绵带的发展,主城区“一体两翼”框架拉大,三座新城功能不断提升,均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组群式大城市建设带来无限生机。 

(二)挑战和压力 

一是随着城乡建设规模的扩大,人口和机动车辆迅速增长,城市垃圾不断增加,城乡建设也需要实现增长方式转型。 

二是受低碳、绿色、生态发展和集约、节约发展制约以及土地、水、天燃气等资源条件约束,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任务更加艰巨。 

三是作为武汉城市圈和武鄂黄黄城市连绵带、长江经济带中心城市,鄂州市需要突显城市地位,提升城市作用,对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更高。 

四是周边城市突飞猛进发展给我市基础设施建设造成一定压力。如咸宁、孝感、黄石近两年每年都是20亿至60亿元的大手笔,大投入,其发展态势咄咄逼人。 

五是即将进入而立之年(2013年建市30周年)的鄂州市如何“三十而立”,以崭新的城市形象和优良的城市环境立足于“两圈一带”和城市之林,对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提出了重大考验。与我市同步成为省辖市的荆门市借举办农运会等机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功能明显提升,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 

三、“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统筹理念谋划城乡建设,致力打造宜居宜业组群式大城市;用品牌理念谋划城乡建设,致力打造特色魅力城市;用民生理念谋划城乡建设,致力打造和谐美好城市;用文化理念谋划城乡建设,致力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用旅游理念谋划城乡建设,致力打造园林旅游城市;用生态理念谋划城乡建设,致力打造绿色低碳城市,努力实现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武鄂同城化、城乡一体化、城市现代化。 

(二)规划原则 

1、坚持全域鄂州,注重城乡统筹。按照“一举三新十特百新社区”四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战略,通盘考虑,统一谋划,加快我市“特色城镇化”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 

2、坚持突出重点,注重体现个性。我市城建“十二五”基础设施规划的重点,应该是以发展优先及民生为本。科学论证提出“十二五”期间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的重大项目和行业,研究解决事关我市特色城镇化建设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今后一个阶段关系民生的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 

3、坚持规划协调,注重条块结合。加强与国家和省市战略规划的衔接,加强市有关部门“十二五”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与区(开发区)和乡镇的沟通协调,加强公众参与、集思广益。 

4、坚持科学合理,注重切实可行。准确把握我市城镇化发展脉搏,科学预测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模和建设资金增长趋势。立足实际,面向目标,适度超前提出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项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5、坚持务实创新,注重项目支撑。重大项目是落实规划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策划和精心筛选一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建立我市住建“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储备库,为规划提供实实在在的项目支撑。 

(三)发展目标 

立足历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数据,根据鄂州市经济发展状况及进程,并结合国家规划指标和发展趋势,建立数学模型,定量分析预测,初步测算“十二五”期末指标如下: 

1、城市化率。“十二五”期末达到70%,平均每年递增1.88%。 

2、建成区面积。“十二五”期末达到99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58平方公里,葛华科技新城18平方公里,花湖工贸新城9平方公里,红莲湖(梧桐湖)旅游新城14平方公里。平均每年新增7.4平方公里。 

3、道路交通。“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公铁换乘方便快捷的城市客运系统、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循环道路系统,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2标台;建设改造快速道路120公里,主次干道115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 

4、房地产。“十二五”期末,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15.5亿元,年均增长18%。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5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98%以上,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屋,功能合理,舒适实用,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达到17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达到71.5万平方米。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绿色、环保建筑,促进低碳技术、绿色技术在建筑领域的推广运用 

5、园林绿化。“十二五”期末,基本建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分别达43%、37%和11.5平方米,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6、环境卫生。“十二五”期末,建成规范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城市新建公厕(移动公厕除外)全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7、供水节水。“十二五”期末,新增城市供水能力30万吨/日,新增供水用户15万户,用水普及率达到100%,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5%以内,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城市万元GDP水量小于14立方米,再生水利用达3万立方米/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0%,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 

8、城市排水。“十二五”期末,建设排水管道56公里,排水管道密度达到1.8公里/平方公里,确保城市暴雨期间不出现内涝。 

9、污水处理。“十二五”期末,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1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85%,污水回用率达15%。 

10、燃气。“十二五”期末,新建铺设天然气管道87公里,天然气年用量达到11.2亿立方米,增加天燃气用户14万户,逐渐减少液化石油气用户,燃气普及率达95%,管道气化率达60%。  

11、城市档案。十二五”期末,城建档案利用规范化、现代化。改善和完善城建档案馆服务设施,不断推出服务新举措,实现城建档案查询利用现代化,针对出现的利用服务新情况、新问题,规范城建档案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城建档案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任务 

全面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市域综合交通体系化、城区道路网络化、城乡供水、供气设施一体化、城区雨水、污水、垃圾处理分区化、园林绿化系统化。 

“十二五”期间,按照功能互补、强化聚集、有机联系、网络构成”的要求,强力推进“一主三新十特百村”的基础设施一体化;按照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要求,做大做优主城区,积极推进主城区“一体两翼、重心南移、东西拓展”;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的要求,做强做精三座新城。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279亿元,其中主城区166亿元,三座新城98亿元,十个特色镇9.4亿元,社区5.5亿元。 

1、努力构筑“安全、便捷、高效、配套”的市域一体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一是加快市域大“十字”交通构架建设,挺起城市脊梁,强化福射带动作用,即建设东西向“串三城贯六区”的城市中轴线工程吴楚大道东段、西段(西接武汉高新大道,东接黄石大道),南北向鄂咸路(北抵长江,南至咸宁)。二是建设连网成环的水、铁、公路交通网络。三是综合考虑市域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站场、立桥等城市交通枢纽与城镇交通的换乘转运,实现换乘快捷、转运方便。四是合理建设城市停车站场系统。停车场的建设重点在老城区、城东、城西、三座新城城乡交通出入口及交通枢纽附近区域。五是建成与武汉对接的快速公交系统(BRT)。 

2、积极构建连环成网的城市道路系统。 

顺应主城区“一体两翼、东西拓展、重心南移”以及“城内成网、城外连环”的战略目标,重点推进“863”工程(即:8纵6横3环道路网络)。三座新城继续拉开城市骨架、拓展城市空间,建设主次干道,加强与外围路网连接。 

主城区建设重点:鄂州大道(南北中轴线)、吴楚大道(东西中轴线)、沿江大道、五四湖大桥、月河大桥、凤凰大桥等路桥,改造沿江大道、江碧路。加强城东、城西和主城区的联系,配合鄂州经济区工业园、鄂城新区政务中心建设,配套建设新港路、月河路、青天湖路、樊口大桥西连接线、创业大道东段、马园路、吴都大道东段延伸、学府路延伸等道路。配合城际铁路鄂东客站建设完善该区域的路网。加快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循环道路系统建设。 

三座新城及市域范围建设重点:新建高新六路、高新四路、凤凰大道、环湖路、葛店大道、高新大道、316国道(迁离城区)改线段、花杨大道、汉鄂快速、城际铁路以及乡村级公路等;完善红莲大道、金碧大道二期、创业大道南段、高新西路、316国道、106国道、239省道等路。 

3、全力打造功能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 

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努力方向,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人居环境。增加绿地总量,改善公共绿地布局。主城区以改善和提升主城区生态环境为重点,三座新城以建设绿地广场与利用风景林地建设公园为重点,使我市成为绿地分布合理、植物多样、生态环境良好的园林城市。到2015年,力争全市公共绿地面积新增820公顷。 

(1)公园绿地。完成主城区西山公园、雷山植物园等改建、扩建任务,通过改、扩建,增加公共绿地面积约21.5公顷。为改善园林公园失衡状态,建设天龙山、葛山等公园绿地,增加公共绿地面积约65.5公顷。完善官柳游园、阳光游园、南浦游园、莲花游园、镜园、凤凰游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洋澜湖湿地公园、体育公园、鄂黄桥头公园、樊口桥头公园、青天湖公园、莲花山文化公园、东佛郊野公园增加公共绿地面积约183.2公顷。街道小游园、广场绿地。建成区力争达到500米半径范围内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街道小游园。绿地广场。在主城区、三座新城结合片区改造与建设,按国家规范建设居住区公园和小游园,力争增加公共广场绿地面积150公顷。三座新城建设绿地广场与利用风景林地建设公园86公顷。共计增加公园绿地面积319.4公顷。 

(2)生产绿地。为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急需新建城市花木园艺场,定点定向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高质价优的园林绿化花卉苗木,规划发展城市花木园艺场1600亩。 

(3)防护绿地。依托城市三环道路及水网、铁路、城市工业等建设工程配套完善城市防护绿地建设,新增城市防护绿地500公顷。 

(4)附属绿地。结合道路建设,规划建设街旁游园、道路分隔带绿地。在主要路口、节点规划建设街头绿地,重点在快速路系统(迎宾大道、中轴线、吴都大道)和旭光大道、樊蒲路、鄂东大道、马园路、鄂城大道、红莲大道、凤凰大道、创业大道等主次干道路口、节点建设绿地,主要完成中轴线东段两侧各20米、发展大道两侧各20米绿化,城东、城西主要道路绿地率平均不得低于25%;居住区及庭院绿化,力争使市区绝大多数庭院、小区基本达到旧城改造绿地率不得低于25%的国家绿地指标要求,所有新建小区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新建小区不得低于35%的绿地指标进行绿化建设,增加绿地面积100公顷。 

(5)其他绿地。加强沼山、天平山、梁子湖、三山湖、鸭湖等城市山体、湖泊的保护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努力营造适宜投资、人居和旅游的城市软环境。 

4、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供水供气系统。 

一是加快水厂建设步伐。扩建雨台山水厂,达到20万立方米/日规模,通过城区供水管网,让城区及市域用户用上优质水。保留鄂钢等工矿企业自备工业用水,其生活用水统一由城市水网供给;新建葛华水厂,处理能力为20万立方米/日;新建花湖水厂,改造完善杨叶、燕矶、葛店、太和、梁子岛等水厂,使其处理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二是改进制水工艺。采用先进工艺改进现有雨台山水厂、凤凰台水厂、开发区水厂以及市域乡镇水厂制水工艺,增加深度处理环节,提高水质检测手段,改善供水水质。 

三是完善输配水管网。配合主城区及三座新城道路改造和建设,新建铺设输配水管线约160公里。加强对供水管网的检修查漏工作。 

四是继续开展户表改造工程。到2015年底,全部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任务。 

五是加强节水城市建设。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提高全民的节水意识。完善节水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利用经济手段控制水的需求。推广节水器具,建立落后产品、工艺、设备淘汰制度。更新改造供水管网,减少供水损耗。到2015年,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率达98%,城市计划用水率达95%,人均综合新水量160立方米/年、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小于320升/日,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城市万元GDP新水量小于14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0%,再生水利用总规模达3万立方米/日。 

六是加强天然气燃气管网建设。配套完善泽林门站,建设泽林至鄂城新区中压燃气管道、江碧路至鄂州经济开发区中压燃气管道,长度为18公里;建设武汉至葛店开发区中压燃气管道,长度为23公里;建设城区至红莲湖、梧桐湖中压燃气管道,长度为46公里。积极发展压缩天然气,独立灵活地向燃气管网无法达到的用户、小型工业用户直接供气,提高城市燃气气化率,保障用户需求。 

七是控制液化石油气现有厂站规模。瓶装用户已从市区逐步向农村转移,这种供气形式仍将维持相当长的时间,现有的厂站规模不再扩大,年供气量将维持在2万吨左右。加大市区内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点的规范化管理。 

八是积极发展汽车加气站。我市现有在建压缩天然气母站2座,分别位于石山路、鄂东大道,规模皆为1万立方米/日。再建设3座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配套建设5座加气子站,供气总规模控制在2万立方米/以内,总投资约0.5亿元。到2015年,压缩天然气用气总量达11.2亿立方米,具备供应1200辆出租车及家庭轿车的能力。新建加气子站尽量与加油站结合建设,使站点规划布局合理,吸引更多的社会车辆使用燃气。 

5、加快实施合理的城乡分区雨水、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一是推进推出相对集中、分区处理的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对主城区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工艺改造,通过技术挖潜,将处理规模提高到12万立方米/日,同时对一期工程进行除磷脱氮工艺设施改造,增加二级处理水的消毒杀菌设施;续建城西区樊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日;在鄂钢、球团厂、程潮铁矿、碧石矿机、葛店开发区、花湖开发区等工业排水大户因地制宜地建设一些污水分散处理站;改造完善梁子岛、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建红莲湖、梧桐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协调花湖开发区与黄石污水处理厂资源共享。到2015年,全市污水规划排放量为3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采用集中与分散处理方式,污水处理率达85%,污水处理量为25.5万立方米/日。发挥污水处理厂规模效益,降低建设和日常运行费用,保证出水水质,保护自然环境。 

二是重点实施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将老城区5.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截流式合流制的老城区排水系统,逐步改造为分流制系统,建设雨水管道11公里,污水管道9公里。城南新建文苑路南段、黎园路、汇贤路、卧虎路等污水管16公里;城西新建青天湖路、滨港路、杜山路、月河路、新港路等污水管22公里,新建青天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城东新建沿规划南北向道路、马园路、将军路、中轴线东段等铺设污水干管28公里;三座新城各自配套建设城镇排污管网体系,改造、新建排污管网46公里。 

三是加快配套环卫设施建设。完善百洪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规模为600吨/日。新建三座新城垃圾处理场,其中葛店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场,建设规模为280吨/日;花湖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垃圾150吨/日;红莲湖垃圾处理场,处理规模为120吨/日。到2015年,城乡建成区道路保洁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新建、补建各类公厕(含移动公厕、单位内部对外开放公厕)30座,建设十处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市域范围内建立自然村(组)收集、中心村转运、镇或区集中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五、“十二五”期间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必须以功能提升来支撑主城区龙头地位,主要实施以下重点项目: 

一街:明堂路步行街 

两区:西山风景区(含雷山植物园)、洋澜湖风景区。 

三厂: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樊口污水处理厂(续建)、雨台山水厂(扩建)。 

四场:火车站广场、寒溪广场、鄂州东站广场、花木园艺场(沙窝)。 

五带:三国吴都旅游风光带、吴都大道休闲景观带、五丈港绿化景观带、共青港绿化景观带、长港新港生态景观带。 

六桥:双港大桥、凤凰大桥、青天湖大桥、熊家沟大桥、月河桥、五四湖大桥。 

七网:老城区雨水管网管网改造、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城乡供水管网、燃气管网、主城区主干道(管线入地)网,城区水网(江、湖、港连通)、环卫设施网。 

八园:洋澜湖湿地公园、天龙山城市综合公园、体育公园、青天湖公园、樊口桥头公园、鄂黄桥头公园、莲花山文化公园、东佛郊野公园(周铺)。 

九路(五纵四横):五纵鄂州大道(南北中轴线)南段、南北中轴线、葛山大道、新港路、马园路(鄂城大道)、月河路;四横即吴楚大道城市中轴线)东西段、鄂东大道、葛山大道、沿江大道。 

六、“十二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和增量改革、存量盘活的原则,大力推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政府投资逐步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退出,集中投向非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的监督管理。 

1、拓宽融资渠道,破解城建资金难题。“十二五”目标任务能否实现,重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取决于资金瓶颈,需要采取多种举措,拓宽融资渠道,破解城建资金难题。一是继续争取国家投资。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积极做好城市供水、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垃圾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并落实配套资金,争取国家投资。二是加大利用外资力度。要通过采取放开领域、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政务环境与投资经营环境、创新融资方式等措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同时,继续加大争取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机构贷款力度。三是扩大银行贷款。规范城建项目建设法人,对没有还贷能力的项目建立政府偿债基金,建立和完善还贷机制,吸引银行贷款。围绕创新贷款方式,出台《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质押办法》,搭建融资平台,加强银企合作,加大利用银行贷款。建立政府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作用,形成良好的投融资环境。综合利用信贷、债券、信托、股权融资等多种金融工具,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要。四是注重直接融资。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法人,要创造条件主动上市融资。在国家放开企业债券发行控制条件下,鼓励好的项目通过发企业债券融资。五是扩大招商引资。要在建立公共产品的市场价格机制基础上,逐步理顺公共产品价格,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鼓励省内外资金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BOT、TOT)等多种方式,参与市政工程、公共交通、供水、供气、垃圾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2、健全和完善建设管理体制,理顺运行机制。做实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严格实行“决策、投资、建设、监管、使用”五分离的原则,保障政府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理顺政府投资工程运行机制,修改完善现行《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办法》;参照荆门、十堰、襄樊、深圳等市做法,按照政府工程投资额比例落实管理人员,解决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3、强化项目前期工程,做好项目库。政府要安排前期工作资金,做强做实做细项目库,确保项目施工设计达到规范深度要求,以利于项目迅速组织招标开工,杜绝项目建设“三边”(边设计、边拆迁、边施工)、“三超”(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计划)行为,杜绝变更签证现象。 

4、严格工程管理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一是认真落实项目“五制”管理,即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制、施工合同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二是加强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三是规范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查,逐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5、完善投资补偿机制,实施特许经营管理。一是完善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补偿机制。按照制定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实行回报补偿的政策,通过完善城乡建设维护税征收和使用体制,明确土地收入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建立各类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收益模型。对有经营收入但不足以保本微利经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在价格改革没有到位情况下,可通过适当补贴和给予相关政策对投资者予以投资补偿;随着价格逐步到位,减少对取消上述投资补偿。二是对市政公用事业实施特许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已颁布的《湖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方式授权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三是建立非自然公共资源收益征收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对户外广告资源、媒体广告资源、泊车经营权、加油站特许经营权等非自然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益的征收管理办法,所得收入上缴财政,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6加强村镇建设指导和管理,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和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村镇规划建设审批制度。建立符合村镇建设特点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保证村镇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划要求,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积极推进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加强对县域内村镇建设活动的管理,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聚,优化小城镇和乡村居民点的布局。加大资金与技术支持力度,提高村镇规划特别是行政村规划的覆盖率。 

7创新实施机制,保障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切实转变职能,全面履行职责,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体制、政策等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相关地区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大信息发布、宣传力度。协调有关建设事业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推动各项改革,加快发展。大力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落实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鄂州市建设事业规划的衔接协调。按照《鄂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结合本规划提出的建设事业“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目标、工作举措,统筹安排好“十二五”期间的各项工作。加强与相关专项规划、部门规划的政策衔接,加强对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各种引导政策和手段的配套协调。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部署,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行政协同机制,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本规划提出的各项改革,分步实现改革目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整顿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秩序,制定、完善并维护市场规则。完善市场监督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建设项目,尤其是国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管,加大稽查力度,切实保证建设质量,发挥投资效益。强化行业自律,提高中介组织的质量,促进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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