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普惠性、兜底性的民生能源,事关千家万户日常生活所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压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储存、运输、配送、安检、使用全过程监管,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初,我市开展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50余人次,检查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4家、危化品运输企业2家、瓶装气配送站点13个,发现燃气安全问题15个、气价公示不规范问题5个、残液处置不规范问题1个,对我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起、限期整改1起,对外市液化石油气经营违法行为移交问题线索2起,查扣涉案液化石油气瓶172只。
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指导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统一采用标准化充装重量,在醒目位置张贴价格公示栏,在配送环节以“消费明白卡”形式向广大用户公开每一瓶液化石油气的重量、气价、充装信息、配送时间。重点整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哄抬气价、串通涨价等行为,取消钢瓶折旧费(或租金)、远距离配送费、上楼费、安全装置安装费、安检费等不合理收费。结合近期走访周边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零售价格情况,鄂州普通气、佳能气平均每公斤单价低于其他地区3%至8%。以楼层较高、距离较远的居民用户为例,取消配送费、上楼费等附加费用后,一年可降低用气支出75元左右,每月少花费6至7元。
加强质量计量监管。增大对经营单位液化石油气质量监督抽查的批次和频次,检查充装单位残液处理情况,重点整治以次充好、气质不合格、短斤少两等行为。目前已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两轮次,首轮气体质量抽查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样检验结果已通过官网公开,第二轮抽查3批次,样品正在检验中。对20个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配送点进行检查,共抽查液化石油气瓶29只,检查充气用定量灌装秤16台,未发现“短斤少两”行为。
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强化配送入户、随瓶安检、安全用气知识宣传等服务措施,督促燃气企业规范设置客服人员,畅通用户投诉反馈渠道。在对现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的分布情况、用气频次进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指导全市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加配送站点数量、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提高配送效率和安检质量,中心城区、集镇一般在3小时内配送到户。对4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钢瓶押金收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了液化石油气钢瓶押金使用管理制度,设立由燃气管理部门、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与银行共同监管的钢瓶押金监管账户,切实保障市民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全面推行企业自有产权钢瓶、全面取消用户自提购气,统一送气上门和随瓶安检,全面普及瓶装气安全保护装置,推进餐饮用户和城中村、乡镇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不断优化市场秩序和降低用气成本。重点整治场站安全间距不足、消防设施不全、违规操作、无证上岗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未采用实名制登记购气、未落实随瓶安检等行为。今年2月底以来,市、区两级燃气管理部门都设立和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形成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目前,我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均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重大安全隐患已动态清零。
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从严从重打击黑气源、黑气贩、黑气窝点和跨区域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运输环节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危化品车辆在长短途运输中调驳钢瓶以及液化石油气专用配送“小黄车”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公安机关针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已立案11起,破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围绕提升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精准打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应急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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