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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深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我市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提供了优选路径,同时也为相关市直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设计、推广和建设提供了宝贵思路。现将提案办理的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现有无障碍设施排查管养的基本情况:
2020-2021年按创文要求,我市人行道、公共厕所、景区卫生间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无障碍设施已全部整改完成,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部分人行道无障碍设施下陷病害、无障碍卫生间未正常运行等问题,在日常组织管理人员排查及修复:一是排查修复缘石坡。去年7月到8月,对主城区26条道路缘石坡进行排查,细数“断头”、“落差”病害缘石坡数量,146处缘石坡全部改造完成。二是修复破损人行道。今年一至六月份累计修复彩砖盲道1683平方米,人行道沟盖板112块。三是对公共厕所改造升级。今年预计投入50余万对29座公共厕所的包括无障碍设施在内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二、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牵头,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答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民生考卷”。无障碍环境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服务特定需求群体,促进全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载体建设,也是衡量城市现代化建设管理水平和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作为改善残疾人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以思想破冰,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良性发展,以残疾人无障碍关爱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全市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有爱无碍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良好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总则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和第七条“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等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我市以市五大残疾人专门协会为基础,成立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队,让特殊人群进行切身体验,提出相应意见建议,让无障碍设施建得科学,让特殊人群真正体会到便利。
(三)用心用情用力,营造无障碍宜居生活的美好环境。加强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根据残疾人家庭特点和个性需求,按照“一户一策、量身改造”的原则,“十四五”期间累计为全市800户残疾人家庭设计改造方案,通过建造无障碍坡道、卫生间、厨房和发放闪光门铃、智能语音电器等无障碍产品便利各类残疾人的日常生活,精准服务各类残疾人,改造中合理布局保证残疾人家庭用电用气安全。下一步,市残联将积极争取省级指标,增加配套资金,逐步提高重度困难残疾人无障碍家庭改造覆盖面,让残疾人享受便利无碍的人居环境。
(四)强化监管力度,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我市残疾人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内容。市残联先后以残工委名义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调研座谈会,听取各相关单位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联合市检察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以公益诉讼监督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打通部门壁垒,形成合力,统一思想,共同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主管领导:方运驰;联系电话:18908682912
经办人:肖超然;联系电话:1872787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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