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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第20230081号建议办理情况回复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3-06-21

A

 

龙其准代表:

  您好!您“关于加大物业管理的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您建议指出的问题十分中肯,提出的意见也有很好的针对性。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迅速安排职能科室研究,拟定加强管理的相关意见措施并予以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今年我局关于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动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独立建、联合建、挂靠建等形式,选派10名优秀共产党员对34家物业服务企业派驻党建指导员,发动小区党员亮身份、做表率,积极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支持在职党员干部参选小区业委会。

  (二)制定政策,打造行业法制环境。为完善物业服务价格机制,持续提升全市住宅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

  好居住生活的需要,印发了《鄂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成本计价标准》。

  (三)开展专业化物业收费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1500余份,签订《明明白白公示清清楚楚公示》承诺书74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检查112次,受理投诉举报37件均已办结,向区市场监管局、区自规局、区公安局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5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0份,对3家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警告,要求24家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企业退还超收款项,并处以罚款。选取5个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在市住建局官网挂网公示。通过专项整治,全市301家专业化物业小区均按照统一模板完成物业收费信息公示,166个委托物业企业管理公共收益小区公示公共收益,达到规范公示率双百分之百。

  (四)加强培训演练。联合物业协会,邀请消防救援支队、创建办专家开展消防安全、物管小区创文专题培训等活动,共举办消防演练4期190人次、创文实训3期120余人次。

  二、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行为

  (一)推动物业社区联动联建。一是督促物业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服从社区领导,主动沟通,发挥“三方联动”作用,解决小区物业管理困难。二是增强社区物业管理话语权,2021年物业企业“红黑榜”评分时,将市住建局分值从15分调整为10分,社区分值从15分提高到20分。三是鼓励物业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创文、防疫等重大事件中密切配合街道社区工作,争当“领头雁”、勇做“逆行者”,积极贡献物业力量。

  (二)加强区级行业管理力量薄弱。鄂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具体负责全区(包括原主城区4个街办、鄂城区、花湖开发区)住房保障、危房改造、房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产评估中介管理、商品房维修资金缴存、二手房网签备案等工作,现有工作人员5人,力量严重缺失,应付日常工作、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矛盾纠纷已分身乏术,难以实现有效的行业监管。

  (三)加强街道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对物业管理这个新课题不够重视,学习研究不够,物业管理能力不足,遇到困难习惯性上交,部分街道乡镇不懂得运用物业联席会议、吹哨报道等机制协调解决小区治理中的困难和矛盾纠纷。社区习惯于通过居民代表来代替全体业主意愿,不善于通过党建引领发动全体业主,不善于在矛盾对立中寻求小区治理的“最大公约数”。“吹哨报到”机制落实不力,区级部门对基层指导、支持不够。

  (四)加强业主自治能力。物业管理双方本质上是经济合同关系,作为合同甲方的广大业主缺乏自治管理的能力和意愿,对物业管理建设性参与不够,小区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不能有效监督物业企业履行服务合同。对业委会的指导、监管不够,未制定业主自治管理制度、业委会工作规则、工作模板等,业委会运作不规范。大部分业委会未发挥作用,部分业委会乱作为得不到及时纠正。

  三、关于下一步夯实物业服务管理的工作计划

  (一)压实区、街两级物业管理工作职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已纳入2023 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为此,我局制定了《鄂州市2023 年城市管理“省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分项考评实施方案》,印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及各区,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督促各区进一步重视并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年底,我局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在迎接省级按照考评细则,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报市委市政府,同时迎接省级考评。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智慧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鄂州市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开展物业服务“红黑榜”考评,加快向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转变。建设全市智慧物业管理系统,督促物业企业网上填报在管小区基础信息,公开物业收费和服务信息,逐步实现物业服务网上评价、物业问题网上投诉、业主大会网上投票等功能。

  (三)着力解决物业行业“小”“弱”“散”等突出问题,实现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物业招投标管理。推进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建立全市物业招投标平台。属地街办(乡镇)负责发布住宅物业招标公告,组建评标委员会,对物业招投标进行监督。评标委员会由建设单位(业委会)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3天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二是培育龙头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支持相邻小区整合,办理物业区域变更,促进小区规模化管理。三是支持业委会有效履职。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间不得超过本届业委会任期。支持业委会委托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提供物业成本估算、合同磋商、服务质量监督等服务。支持业委会探索酬金制、信托制等物业管理新模式。支持业委会依据合同开展物业服务监督,对业委会举报的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查处。四是加强业主自治。制定业主管理公约、业委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通知公告等示范文本,规范业委会运作。

  专此回复。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1日

 

 

  主管领导:秦永启;联系电话:18971989860;

  经办人:王震;联系电话:1897198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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