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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红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物业小区治理力量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非常好,您提的建议也是当前我们关注的一个重点工作。物业服务是建强小区治理力量的重中之重,是密切关系到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的头等大事。老百姓的住房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住有所居”升级为“住有宜居”“住有优居”。小区环境、物业服务怎么样,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品质。为持续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深入推进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物业集中整治工作。孙书记、王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物业集中整治工作,带队深入小区现场调研。分管市长全程统筹调度,每月召开专题会推进落实。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建立周调度机制,召开专题推进会27次,领导班子带队开展小区实地督查17次,直奔问题现场督导整改。市派驻纪检组同步开展3轮专项跟踪督导,形成“业务部门主抓落实、纪检部 门全程监督”的协同推进机制。
二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物业管理是社会基层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物业领域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作,要切实抓好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同向发力。我局联合社工部、发改、公安、城管、自建、市场监管、消防等7部门制发《关于建立“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市级联动机制的通知》,明确各部门物业小区管理职责。针对华容区、葛店经开区存在“增值服务费”问题,联合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明确物业企业不得超出我市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不得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以捆绑的方式约定增值服务。通过规范增值服务收费,每年为业主节省费用超1000万元。针对新老物业交接难等问题,联合公安部门印发《鄂州市住宅小区物业违规违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对暴力威胁、伪造凭证、破坏设施等方式阻挠交接或侵占公共收益的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快侦快办、重点打击。针对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问题,联合消防救援支队印发《关于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重点对全市物业小区存在的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异常、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隐患进行重点督查,督促物业企业立行立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移交消防部门进行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已向消防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6个,立案查处企业9家,个人2个,累计处罚金额4.346万元,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从局系统抽调15名干部组建5个督导组,由正科级干部任组长,下沉各区驻点帮扶,与区级住建部门协同攻坚,重点围绕企业履职、公共收益规范、业委会组建、物业选聘等重点工作开展蹲点指导。截至目前,已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全覆盖检查。整理出台《小区公共收益检查流程操作手册》《鄂州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导则》《全市物业服务行为监管检查记录表》等3项检查指南,确保检查到位。创新设立公共收益公共账户。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公开活动的通知》等文件,配套制定《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表》等工作模板,明确具体公示模板。由各乡镇街道牵头设立公共收益公共账户,将未组建业委会、使用前期物业服务的小区的公共收益全部转存在公共账户,与物业企业隔离,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更好保护业主权益。目前,临空经济区新庙镇、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葛店经开区葛店镇已完成首批账户设立,31个试点小区的公共收益资金(累计超50万元)已全部转存到位,其余小区正按“属地负责、分批推进”原则加快落实,力争实现全市覆盖。
虽然我局做了上述工作,我市物业服务整体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但是离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物业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开展业委会培训,督促属地住建部门指导属地街道、乡镇加大业委会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业委会在物业服务中的正向监督、引导作用。邀请局法律顾问对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就物业小区纠纷处置、维修资金使用、业委会组建等事项进行解答。进一步完善优胜劣汰的物业行业市场竞争环境,引导业主大会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取优秀物业企业,淘汰一批服务差、能力弱的物业企业。探索建立物业行业专家制度,积极发掘我市物业行业专业经验丰富、专业技能扎实、协调能力强的行业专家,建立完善我市物业行业专家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协助属地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协调处置物业小区疑难问题。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同时也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物业行业发展,继续对我们行业发展提出宝贵的建议。
专此回复。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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