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年01月10日 |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强化措施、落实专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成立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事机构设在委办公室,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二是做好建委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增加宣传专栏,提升网站窗口作用。同时,明确委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回复、复议申请的协调督办。三是将符合信息公开要求的政府信息在建委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开,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委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606条。其中,公开目录信息23条;市政府门户网站、单位网站等网络途径公开信息486条;电视及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的信息63条;公共查阅点、公开栏(屏)、短信平台等公开的信息3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委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处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
四、所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委所辖公共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计公开信息75条。
我委所辖公共企事业单位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处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0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2018年度,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针对我委工作实际,成立了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副调研员范海涛任组长,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事机构设在委办公室。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我委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总经费为18.85万元,本年度经费为0.2万元。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充分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明确委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回复、复议申请的协调督办,委信息中心负责网站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的优势,积极做好鄂州建设信息网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我委的最新信息,方便办事群众及时、快捷地办理相关事项。
通过一年来的运行,城乡建设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得到提升,信息公开面进一步扩大,信息容量显著增加,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在线互动宣传不够,网站调查、意见征集的内容还比较少。
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委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宣传,结合我委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便民、亲民、服务为宗旨,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信息采集和更新力度,扩大信息来源,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全面丰富的建设管理方面的信息服务。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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