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5-215336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5年07月22日 |
发文单位: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年07月22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5年07月22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六)
鄂州市建委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
市建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推进会
7月20日下午,市住建委在八楼会议室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党组副书记肖辉国主持会议,党组书记、主任刘辉作动员部署。委全体党组成员、机关干部、委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到市委李兵书记在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纪委近期印发的7号、8号典型案例通报,并讲读了《市建委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检查的通知》。刘辉同志作了动员讲话。
刘辉指出,上半年,市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总体是稳定的,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广大党员干部精神状态较好,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如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落实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需再加力度等。建委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刘辉强调,要认清形势,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他指出,十八大以来,中央在落实主体责任和惩治腐败两个层面持续发力,从惩治少数党员干部腐败向监督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党纪转变;从八小时之内监督向八小时之外监督转变;从个人腐败的查处向监督个人是否履职尽责转变。党内监督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广泛。必须对中央反腐决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同时,要正确理解落实主体责任的现实意义。当前,落实主体责任是从严治党的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服务民生的需要,关键是要抓出一支具有强大战斗力的党员干部队伍。要树立不落实主体责任是失职、不主动问责必被上级追责的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当起来。
刘辉要求,要明确任务,把握主体责任落实的重点。在主体责任的内容上,重点要紧紧围绕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和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抓住“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还在重要岗位,还有提拔可能的“三类人”和各级党组织的成员。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将责任压力传递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体系。各级党组织要敢于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担当第一责任。一要抓学习、抓教育,明纪、明责;二要以问题为导向,抓整改落实、抓制度完善;三要抓班子、带队伍;四要支持纪检执纪问责;五要带头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落实主体责任,纪检干部要敢于执纪问责。
最后,刘辉以省委李鸿忠书记“九真”即“真信真懂真明白、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的要求作为结束语,要求建委各级党组织按照省市委的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广大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结合“三严三实”和端正为政心态教育活动,营造建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面完成2015年各项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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