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6-215343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6年02月15日 |
发文单位: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年02月15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6年02月15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一改两化”战略,全面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城市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城市建设投入、建设速度、建设规模连年创新高,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在2015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宜居城市排名中我市列45位,省内仅列武汉之后。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形象生动地展示城建系统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我市城市建设的新成就、新变化、新形象,努力营造各级各部门与社会各界关心城市建设、支持城市建设、参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群众建设美丽鄂州的热情,特举办鄂州市魅力城建摄影大赛及摄影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单位:鄂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协办单位:鄂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魅力城建”,作品要求反映“十二五”以来鄂州城市建设的变迁和新貌,展现城市建设带来的新生活,具体分为四个篇章:
1、魅力城市名片:主要展示重点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城市环境和标志性建筑,如沿洋澜湖栈桥、桔园公园、火车站广场、吴都中央生态公园、东洋澜湖生态修复、西山景区提档升级工程、滨江风光带(含江滩公园、西山广场)等以及公共建筑、住宅小区。
2、魅力城市脉络:主要展示鄂州城区交通主干道,如吴楚大道、葛山大道、吴都大道、鄂东大道、鄂州大道南互通、银海路等。
3、魅力城建人物:主要展示城市建设者的劳动场景和精神风貌,以及因城建提质而受益的鄂州市民的幸福生活场景,如市政建设、园林绿化、质量安全、工程管理等建设者风采。
4、魅力城市变迁:主要通过同一地点同一场景新老照片对比,反映鄂州城市的变迁和进步,如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村镇建设、美丽乡村、宜居村庄、新区建设等。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时间2016年5月31日。
四、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且所有投稿作品应积极向上,品格高尚,内涵丰富,均为未获奖的作品。提倡个性鲜明、视角独特、冲击力强劲,具有突出艺术性的摄影佳作,也可通过新旧照片的对比来反映城市变化。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投稿数量不限,可多次投稿。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幅作品在标题后注明序号)。作品不得加边框、打水印、添LOGO等。
3、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以真实性为原则,可对作品的明暗反差、饱和度和锐度进行适当的调整。
5、参赛作品需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须配简要文字说明。请自留作品底稿,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6、每位作者只能获得1个等级奖,其他奖项不受限制。对入选作品,主、承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邮折、明信片、办展及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大赛举办者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60名,奖金各100元;
纪念奖若干名,奖励画册一套。
六、作品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将邀请省市摄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评审,于2016年6月上旬评选出获奖作品。获奖者将被邀请参加颁奖大会。
七、作品展示
1、获奖作品将通过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鄂州市城建档案馆网站等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2、获奖作品将由承办单位设计制作摄影图片展,在机关、公共场所进行展出。首展将于2016年“七一”前后在市政府和市建委一楼大厅展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筛选部分获奖作品收录编印成摄影画册。
4、市城建档案馆将对荣获等级奖项和优秀奖的作品建档立卷、永久收藏,为作者颁发鄂州市城建档案馆馆藏证书。展期过后,获收藏的作品将被迁入市城建档案馆永久展厅持续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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