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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深刻吸取当阳“8.11”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6-215370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07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07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6年09月07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建办发〔2016〕45号

市建委关于深刻吸取当阳“8.11”事故教训

迅速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各建设行业企业,委属相关单位、科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16144号)、省住建厅《关于深刻吸取当阳“8.11”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建办2016253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认真吸取当阳市“8.11”重大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鄂州安字201623号)精神要求,从8月13日起,市建委立即组织了6个检查组(其中建筑行业3个、园林行业1个、装饰行业1个、燃气行业1个),对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对燃气、污水处理、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市政工程行业安全隐患进行大检查、大整治;灾后复工重建安全生产情况。本次共检查了31家建筑施工企业(36个在建施工项目)、4家液化气公司、3家天然气加气站、10家装饰企业。对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安全生产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巡查、督查,市园林局结合园林行业特点开展森林防火、中元节防火整治、园林设施毁损隐患排查、特殊群体管控防护及软硬件检查和督促责任落实。市装饰办组织全市33家装饰企业进行了安全培训。市燃气办对全市燃气企业、加气站、管道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本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63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9份,现场执行简易处罚8起。

从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看,各部门、各单位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有专班、有专人,职责明确,任务具体,压实到人。灾后复工工作认真细致,复工前,全面严格开展了自查自纠,符合复工条件。当阳“8.11”事故后,各部门、企业单位,高度警惕,举一反三,自我加压,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固化安全底线思维,由单一追求经济利益向包括安全效益在内的综合效益转变。中建三局承建的市民中心工地、山河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北鸿润高科新能源材料一期工程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标准要求施工,施工现场全封闭,各种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机构组织、制度规程等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基层安全监管机构不完善、技术支撑力量薄弱,如红莲湖开发区、鄂城新区,安全管理机构专职人员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

2、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因陋就简现象突出。如部分模板支撑、施工用电不规范,文明施工现场不达标、机械设备、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鄂州市凤凰建筑工程安装公司承建的茂林世家7#楼,施工升降机进料口无防护门、消防设施不到位、施工现场零乱;湖北广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天行御景庄园三期工程,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转角处立杆缺失、连墙杆部分提前拆除、施工用电绿黄双色线作相线使用、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胡林社区一期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不到位,现场未设置冲洗槽、道路未硬化处理、裸土未覆盖、无降尘、压尘设施。

3、执法不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力度不大。此次检查,虽然执行现场简易处罚8起,但是威慑力度不大,特别是部分新区,由于各种原因,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三、下一步各种要求

1、各行业监管部门、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省、市各级领导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固化安全效益理念,安全生产思想入脑入心,外化于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时整改到位,监管部门跟踪督办。

2、抓问题导向,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隐患就是事故”。各企业单位要把排查整治隐患作为抓手,严格执行建设行业规范标准、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压实职责,分解到人,重在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工作重心下沉,确保建设行业安全技术保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执法,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层级管理、属地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铲除保护管理、疲软管理土壤,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依法治安,下狠手出重拳,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履职,失职追责。

                       鄂州市建委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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