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6-216221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14日
发文单位: 市纪委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1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6年09月14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区纪委、监察局,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党的关系在市的中央、省属企业,市直机关工委,鄂州职业大学:

当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四风”问题积习甚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全市各地各单位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继续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各负其责,强力推动“六个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切实做到真查真纠真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严查顶风违纪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坚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鄂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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