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7-215388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年01月06日 |
发文单位: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1月06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7年01月06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鄂州建办发〔2016〕78号
各区(开发区、新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第四季度建筑市场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吸取江西丰城“11.2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鄂州建办发〔2016〕66号)和省、市关于吸取鄂州“12.2”重大事故教训的工作部署,从2016年11月开始,市建委组成了四个安全检查组,开展了全市建设行业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了全市在建施工项目43个,其中:主城区检查了25个,对全市10个区(开发区、新区)进行了全覆盖的督查,抽查了18个在建工程项目。共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21份,发现隐患156处,下达了执法建议书9份,停工整改项目3个。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工作精神,积极主动,强化监管,立即组织专班开展行业安全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大多数企业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二、突出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对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企业安全管理缺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摆样子、走过场,自查自纠主动性不强,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执行不力,制度在墙上,措施在纸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相符,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时有不在岗现象。如葛店老鬼生物科技创业园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不足,工种配备不全,人证不符,楼层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脚手架连墙体不足。
(二)现场监理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甚至不认真审查直接签字,有的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人员到位情况、持证上岗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安全规范执行情况等现场监理力度不够,办法不多,或熟视无睹。如滨江社区周屴社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单位任命非本单位注册人员为总监代表,且对专项方案审批不严,程序不规范。
(三)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有的施工现场未按相关要求设置标志牌,“五牌一图”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三区划分不明显,材料乱堆乱放,部分施工现场道路未硬化,大门处冲洗设施形同虚设,土方裸露未覆盖,未设置或少设置临时消防器材及设备。如三江港胡林社区(一期)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不严,存在道路未硬化、无洒水防尘措施等问题。
(四)“危大工程”落实规范不到位。部分项目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高支撑等危大工程存在专项方案编制针对性不强,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存在质量不合格,使用不当等现象。如花湖康盛家园2#楼项目,存在脚手架基础未进行夯实硬化加固处理、模板支撑立杆悬空现象严重等问题。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强化监管督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坚守底线,加大监管力度,针对岁末年初节点,做好工作安排,加强防范措施,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迅速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并复查。创新监管方式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常、抓早、抓细、抓实、抓长上下功夫,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工期管控,科学施工,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执行节假日期间值守制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严格责任目标考核,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吸取丰城“11.24”、鄂州“12.2”施工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履行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
(三)强化“危大工程”管理。严把专项方案审查关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和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
(四)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培训指导,广泛开展经验交流,结合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优秀项目观摩,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以集中培训、专家巡讲方式,加强对监管人员、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鄂州市建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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