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7-215396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年02月22日 |
发文单位: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2月22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7年02月22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市政、路桥、水利、桩基等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通知》(鄂建文[2016]78号)和住建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换证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7]8号)精神,市建委于2017年元月下发《关于换发现场专业人员“湖北省建设行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鄂州建设文[2017]6号)。为做好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标准、证书对应的原则,对持有省建设厅原核发的“六大员”证书、且符合相关换证范围及条件的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并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予以换发对应岗位的“八大员”证书。
二、范围及条件
(一)换证范围:2013年1月1日以后核发的,以及经继续教育合格、办理复检后,有效期重新从2013年1月1日算起的“六大员”证书。
根据住建部有关文件要求,目前全国统一核发“八大员”证书的岗位共7个: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按照证书对应的原则,本次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的“六大员”证书,换发对应的“八大员”岗位证书,详见《换证岗位对照表》(附件1);安全员、预算员不在“八大员”发证范围,因此不予换证。
(二)换证人员条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其中,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上人员不作学历要求,但需有五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换证的日期为准):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二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三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学历,四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高中学历,五年以上从事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三、时间安排
换证工作时间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逾期不予换证。从2018年1月1日起,省住建厅原核发的“六大员”证书予以废止。
四、方法步骤
换证工作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审核与线下实名认证、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申请报名。申请换证人员登陆“湖北建设信息网”(www.hbcic.gov.cn),点击《住建行业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入“现场专业人员”专栏的换证栏进行网上报名,按信息系统提示真实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原“六大员”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地区证明等资料原件扫描件。申请换证人员在选择培训地区时,主要以所在企业注册地区为准,如确有不便,也可选择施工项目、户籍(常住地)所在地区。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由市州住建委在网上初审,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复审,复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2017年3月20日起接受报名,2017年9月30日报名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由申请换证人本人在参加所选继续教育培训班时,携带报名表(网上自行打印)、身份证、原“六大员”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地区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选择地区市州住建委设立的审查点,参加市州住建委组织的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审查、验证通过的,方可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换证。
(三)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测试的方式进行。集中面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近3年建设行业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集中面授后,组织开卷测试,并对面授和测试情况进行总结。换证人员参加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且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满分100分)方为继续教育合格。每期继续教育结束后,市州住建委对继续教育结果进行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备案。
(四)证书换发。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根据市州住建委上报备案的继续教育审核结果,对继续教育合格人员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证书由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制证,由各市州住建委发放。持证人员可在信息系统或通过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证书信息。
五、组织分工
全市“六大员”换证工作在我委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委人事教育科负责指导、监督,六大员考核办公室具体承办,负责换证的资格审核、证书核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具体管理工作。
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本地区换证工作的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继续教育、上报信息等组织管理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一名负责人亲自抓该项工作,合理安排换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次。换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现场拍摄的照片,作为换证照片。
(二)落实责任。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报名、资格审查、继续教育等各个环节按照相关标准、条件、要求审核把关、落实责任。换证过程中,如发现申请换证人员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证书的,一律取消换证资格、撤销证书、列入信息系统黑名单;如发现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甚至违规违纪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处理。
(三)市建委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鄂州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中心。
附件:1.《换证岗位对照表》
2.“六大员”证书换“八大员”证书流程图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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