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建办发〔2017〕25号
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委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3月29日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麻城"3.27"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建委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麻城"3·27"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麻城"3.27"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省市领导关于"3·27"事故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值清明放假,思想不松懈、不麻痹,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针对"3·27"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再动员,再部署,再添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坚决守住生产安全底线,持续确保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稳定的局面。
二、强化行业引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建筑、燃气、园林等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检查,第一季度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跟踪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建委将组织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抽查。建筑施工要严格检查重点施工工地,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高空防护设施,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严禁赶工期、抢进度,科学施工;园林部门要做好西山、洋澜湖、凤凰广场、滨江公园、火车站广场、莲花山等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西山滑坡垮塌隐患、森林防火、洋澜湖木栈桥腐朽隐患、树木隐患等的消除;燃气行业要以管道占压、液化气站点、设施、设备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安全排查要全覆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督查整改,做到隐患不除,检查组不撤。
三、强化责任,认真履职,严肃作风纪律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3月29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一岗双责"及"三个必须"要求,厘清责任清单,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个人。加强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到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组织、协调、检查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卡,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市建委质安科,确保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委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3月29日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麻城“3.27”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建委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麻城“3·27”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麻城“3.27”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省市领导关于“3·27”事故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值清明放假,思想不松懈、不麻痹,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针对“3·27”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再动员,再部署,再添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坚决守住生产安全底线,持续确保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稳定的局面。
二、强化行业引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建筑、燃气、园林等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检查,第一季度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跟踪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建委将组织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抽查。建筑施工要严格检查重点施工工地,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高空防护设施,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严禁赶工期、抢进度,科学施工;园林部门要做好西山、洋澜湖、凤凰广场、滨江公园、火车站广场、莲花山等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西山滑坡垮塌隐患、森林防火、洋澜湖木栈桥腐朽隐患、树木隐患等的消除;燃气行业要以管道占压、液化气站点、设施、设备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安全排查要全覆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督查整改,做到隐患不除,检查组不撤。
三、强化责任,认真履职,严肃作风纪律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3月29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一岗双责”及“三个必须”要求,厘清责任清单,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个人。加强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到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组织、协调、检查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卡,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市建委质安科,确保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