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7-215412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年06月15日 |
发文单位: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6月15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7年06月15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鄂州建办发〔2017〕43号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统称《意见》)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提升全系统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层层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二是组织好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管理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明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三是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四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管理部门)要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五是在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和宣传画,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组织参加市安委办集中组织的部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在鄂州市凤凰广场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通过展板、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二是通过安全文化展演(示)、安全常识有奖竞猜问答等多种方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三是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互动体验、“双微(微博、微信)一群(QQ群)”互动等多种手段,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意见》等为主要内容,依托省安监局门户网站,组织参加由省安监局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强化宣传教育效果。
6、做好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征集、编辑一批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利用建委(安全站)短信平台,向全市相应手机用户发送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管理人员安全文明素养和风险意识。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吴都行”活动
7、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报道。邀请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纳入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等系列宣传,专题报道各级各部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意见》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总结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体系,传播正能量。
8、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围绕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选取2—3个重点地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单位,跟踪抓好整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采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岗位风险辨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推动企业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9、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建设施工防碰撞技术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等成功经验。
10、开展“两个全覆盖工程”专题行。围绕全省“两化”体系建设“扩量、提质、增效”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工作进程,积极组织开展三项专题行动。一是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巡查清单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一次企业清单编制攻坚活动。对照全省“两化”系统中更新的2016版112个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和省安委会评选推荐的100家企业优秀清单样本,集中完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的编制更新工作。
11、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大众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12、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以消防安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
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管理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要把活动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动员,层层细化责任,落实经费,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围绕活动主题,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加强调度,务求实效
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管理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 6月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及时将本部门和本单位一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建委质安科(市建委1708室、电话3218230、QQ289354952),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附件:1、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2、2017年“安全生产月吴都行”活动方案
鄂州市建委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附件1
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3.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4.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市建委2017年“安全生产吴都行”活动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生产安全的部署,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共同促进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形式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层层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报道。通过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专题报道各级各部门“五级五覆盖”、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总结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传播正能量。
3、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围绕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选择1-2个重点单位,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亮剑”活动,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跟踪抓好整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随机查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岗位风险辨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知识和技能,推动企业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建委认真谋划,积极策划、实施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保障宣传经费投入,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创新宣传形式。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的规律特点,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上下功夫,实现“安全生产月”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源头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3、强化宣传报道。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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