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7-215420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年07月31日 |
发文单位: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31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7年07月31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建设领域相关企业,委属行业监管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有效遏制我市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特制定《市建委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建设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试点推广工作。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鄂州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7﹞27号)要求,推动我市建设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健全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邱建明,副组长市建委党组成员、总工朱海波、副调研员范海涛,市园林局局长高补星,成员为市建委相关职能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建委质安科),0711-3218230。
二、工作目标
建设领域依法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含其他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单位,下同)、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风险分级管控范畴。根据企业、项目特点,制定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采用科学、针对性强的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和隐患等级,从组织、制度、技术、人员能力、应用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对隐患进行治理,形成安全风险受控、安全隐患自治的双重预防性机制和运行模式。到2018年底,建立起符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满足安全工作需求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三、工作流程
建设领域各行业要结合本行业性质特点,统筹谋划,制定工作流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预警防控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调研阶段(2017年7月底)
1、宣传培训引领。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专题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部署精神,结合行业实际,统筹推进,明确任务,落实到人。7月上旬,举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宣传培训班”,市安办、市建委领导到会进行宣传贯彻并讲话,聘请安全专家讲课,市建委安委会全体成员、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负责人、建设领域、施工、监理及燃气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计划120人参加。
2、确定工作范围,制定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建筑(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装饰、燃气、园林等行业监管单位及机关职能科室督促指导对口行业企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构建双重预防性体系,并建立对口行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符合区域实际的工作方案,督促指导辖区内建设领域对口企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
3、科学辨识安全风险,分级绘图建库。建设领域各行业监管单位、机关职能科室和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建设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指导企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组织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人员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按岗位填写安全风险辨识调查评价表,摸清危险源、有害因素底数,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按照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4个等级进行分级,绘制企业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四色(电子)图”,建立动态科学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数据库,逐步实现与市安委会平台对接。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与平台联网应用推广阶段(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
1、选择试点,逐步推广。通过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员参与,摸清底数,分级归类,结合建设行业实际,确定市西山风景区、鄂州市安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福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良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5家为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设试点单位,于2018年6月前逐步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与平台联网建设,实现科学动态管理。
2、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构建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实施依法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领域行业有监管职能的单位、机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指导、培训、协调、监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保障企业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运行。
(三)全面提升阶段(2018年7月至12月)
1、总结试点经验,提升防控能力。认真总结5家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方法措施,对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边提高、边推广,逐步形成模式化、规律性工作体系,提升对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管控,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措施、机制更加精准、有效。
2、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基于风险,从源头抓起,找准危险源、危险点,力求精准有效。一是严格许可准入。按照《行政许可法》规范程序,严把施工许可、安全许可关;二是危险源管理。各单位全面普查危险源,制定管理制度、措施,强化“危大工程”管理,重大危险源、危险点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公示内容细化具体;三是严格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准入。严格落实行业规范标准,特别是边远地区,对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已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等,严禁投入使用;四是严格人员素质准入。加强培训教育,执行岗前培训制度,建立实施高危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结合实际,制定特殊作业和关键岗位安全素质标准和培训考试制度;五是严格人流密度准入。特别是公园、广场等,要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五、职责分工
(一)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是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
1、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措施,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2、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按照四级分类标准进行分级归类。重大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报市建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加强风险管控。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实施等措施,监测、降低、规避风险。强化风险分级管控,落实企业、人员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加强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区域、生产链、岗位的管控,并关注危险源、因素变化后的风险状态,落实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处于管控状态。
4、建立完善风险公告制度,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员工掌握风险基本情况、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5、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两化”体系运行质量和水平。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治理清单,责任细化分解,特别是要加强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定期组织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归纳总结并不断完善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发现、评估安全风险,对安全风险开展闭环治理。
(二)委属行业监管单位、相关科室负责本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并负责各区、开发区(新区)本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指导;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建设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1、机关行业职能科室、市建筑行业劳动安全监察站、装饰办:要摸清依法注册登记的建筑业企业、装饰行业企业、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含所有续建、新建)底数,掌握变化动态,建立企业、项目动态数据库,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督促、指导企业、项目开展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试点和运用。特别是要结合建筑业特点,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危险点的风险的辨识和管控,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和逐步完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信息。
2、市燃气办和机关职能科室:摸清依法注册登记的燃气行业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底数,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督促、指导企业、项目开展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试点和运用。特别是要结合燃气行业特点,加强对天然气管道、天然气CNG车用充装站、天然气LNG车用充装站、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等重大危险源、危险点的风险的辨识和管控,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和逐步完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信息。
3、市园林局:全面负责园林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督促西山风景区、洋澜湖风景区、绿化处、莲花山风景区、滨江公园、凤凰广场加强对山体滑坡、森林防火、街道高大树木、人员密集广场游园及园林设施等重大危险源、危险点的风险的辨识和管控,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和逐步完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信息。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建设行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坚守红线、安全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安认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成立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双重预防性体系建设有序开展。
(二) 强化行业引领。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建设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广大企业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安全防范和风险防控能力。也要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同时,加强行业督导、服务,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三)探索前行推广。建设领域各部门、单位要深入研究建设行业重特大事故致因特点,针对安全风险高、人员密集区域、行业全面认真查找危险源、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施工防范对策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风险节点和重点时段,明确责任,看死看牢。以5家试点单位为先导,摸着石头过河,以典型示范推动建设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力争事故预警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努力扩大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经验做法。
(四)加强跟踪督导。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落实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监管部门和单位加强服务、指导和协调。市建委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动建设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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