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7-215442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年12月29日 |
发文单位: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29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7年12月29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各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局),各燃气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充分汲取12.10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确保市民度过平安吉祥的节日,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双二十条重点排查整治内容(鄂建文〔2016〕37号),结合我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实际和元旦、春节雨雪冰冻天气特点,现就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把节日期间燃气安全管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双节”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将节日带班名单制表上墙,张贴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值班电话,落实专人负责接听,保障通信畅通。“双节”期间各区住建部门及燃气企业负责人、值班工作人员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节日期间要定时向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报告本企业燃气运行情况。
二、完善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燃气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准备,做好隐患排查、预防监测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防范措施,增强处置能力,确保“双节”期间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
三、全面排查,确保安全生产运行。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清单,跟踪督办整改。各燃气企业要成立巡检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各类燃气设施、设备的重点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针对雨雪冰冻天气特点,深入开展以“城镇燃气管道、储气库(罐)、仪器、仪表等设施防冻、运输液化气钢瓶的车辆防滑、燃气器具破损泄漏、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入户安检”等为重点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拓展隐患排查的广度和深度,增加隐患排查的频次,安泰天然气公司要加强供气管道、输送调配以及操作设备的每日巡检,加强门站员工操作流程的管理,同时要确保节日期间气压正常、气源充足,不影响居民生活用气。液化气公司要加强储气罐、报警装置、消防设施、运行设备等仪器设备的每日巡检,对损坏、报废、过期未检的设备要及时检修或更换;对本公司(站点)员工以及到本气站充装用户及送气员开展安全提示教育。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要争取第一时间消除,对一时消除不了的安全隐患,要落实项目、资金、责任、措施和预案,实行挂牌督办尽快解决,确保不发生燃气泄漏、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落实巡检制度,做好每日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必须有当班责任人签字,确保各类设备维修、保养、处置落实到位,运行安全。
四、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积极会同安监、质监、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本辖区内无证经营、占压管线、野蛮施工、黑气点、气贩子、掺混二甲醚、充装超期未检钢瓶和螺丝瓶,无危化品许可证车辆运输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7〕58号)要求,从严从重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五、积极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要针对雨雪冰冻季节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安全防护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厂矿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纸、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和安全防护常识宣传教育,结合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企业、液化气企业)员工入户抄表、维修、安检等时机,加强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和防护宣传教育,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不断增强广大居民安全观念,提高全民的安全用气常识和自我防护保护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气。
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请分别于2018年1月1日、2月20日、3月15日前,将“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前报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史 记
电 话:13971987998
邮 箱:36331681@qq.com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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