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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215459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12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8年04月12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建办发〔 2018 1 6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市政、路桥、桩基、钢结构等企业:

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建发展2018〕2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鄂建办2017〕30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全市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全省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职业标准考核工作统一组织实施,2018年原则上集中组织考核4次,每季度组织1批次,今年第一批次岗位考核于4月4日结束,其他各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2批次考核

网上报名:5月28日8:30-6月1日17:30

资格审查:6月4日-6月8日

考核时间:6月22日-7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第3批次考核

网上报名:8月6日8:30-8月10日17:30

资格审查:8月13日-8月17日

考核时间:8月31日-9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第4批次考核

网上报名:10月15日8:30-10月19日17:30

资格审查:10月22日-10月26日

考核时间:11月9日-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考核岗位

1、考核岗位:全省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7个岗位组织考核发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4个子专业。

2、考核科目。每个岗位实行专业知识、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进行考核,采取网络在线机考、闭卷方式进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考核时间总计150分钟(两科考核中间不设休息时间)。

三、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报名的日期为准),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核: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6、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

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完成1年职业实践(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实践环节),可报名参加相关职业岗位的考核。

四、报名方式

考核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进入湖北省建设信息网(www.hbcic.gov.cn),点击“住建行业现场专业人员”,按系统提示注册后,登录“湖北省住建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平台现场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考核申请”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真实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图片尺寸130像素﹤宽﹥í160像素﹤高﹥),图片文件大小30kb以下)、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或在校生学籍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应届毕业生上传1年职业实践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自主选择参加考核的地区。报考人员选择参加考核地区时,主要以所在企业注册地区为准,如确有不便,也可选择施工项目、户籍(常住地)所在地区。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由所选择考核地区的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进行网上初审,省发展中心复审,审核通过即为网上报名成功。初审或复审不通过,考生可在考核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补充资料重新报名,但重新填报不超过两次。报考人员每人每批次集中考核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年度内最多只能报考两个不同岗位且只能参加两次考核。

五、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核申请表(网上自行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选择考核地区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设立的审查点(具体地址可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审查、验证通过的,由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安排其参加考核的考点。考生在参加考核前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现场审查、验证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核的,取消当批次考核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具体如下:

1、社会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工作年限证明(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2、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或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4)参加1年职业实践环节证明材料(加盖所在院校和实践单位公章)。

六、考务管理

1、书面报名。各单位按省厅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前15天,填写《鄂州市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后送建设行业教育培训中心。

2、考场设置。

考点名称:鄂州市职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1号考场

考点地址:鄂州市凤凰路88号建筑工程学院国家实训基地大楼301室

3、成绩确认。采用控制合格率的方法确定考核合格人员。合格率根据全省每批次每个岗位考核的情况,采取个人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双控的方法,原则上控制在60%。当批次集中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当批次考核不合格的,本年度内可再次报名参加同一地区、同一岗位的考核(年龄超龄等特殊问题除外),不再进行资格审查,但每个年度内最多只能参加两次考核。

4、补考安排。2017年10月批次考试不合格并已参加2018年3月批次补考的人员,如考核不合格或缺考,已无补考机会,再次报名需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2018年第一批次报名考试不合格人员,6月安排考场后重新打印准考证参加补考。

七、有关要求

1、明确职责。考核评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按省厅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2、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给从业人员安排一定的培训时间,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八、其他事项

1、为减少考生资源的浪费,对已通过资格审查无正当理由缺考的考生,暂停其半年的考核资格。

2、考核中发现违规违纪人员,列入省住建厅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停止该考生一年的考核资格。

3、联系电话:3224982,3225323。


鄂州市建委办公室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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