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城建委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215470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29日
发文单位: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9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8年05月29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建办发〔201833


各区、开发区(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鄂建办〔201827号)文件精神,2018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8项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已发布,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定额从201861日起在我市全面施行,与本定额对应的原定额同时停止使用。201861日前已进行招投标或者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约定执行。

2.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在执业中应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要求,并做好相应的技术交底工作。

3.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鄂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馈。

 

 

                   鄂州市建委办公室

                      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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