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9-215513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年03月04日 |
发文单位: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3月04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9年03月04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鄂州建办发〔2019〕5号
各区住建局、葛店开发区建设局,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国两会期间暨2019年度全市第一季度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市燃气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
1.燃气经营企业内部日常燃气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2.2019年第一季度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检查安排:
2019年3月5日-3月10日为各燃气经营企业自查、各区住建局检查时间。
2019年3月11日-3月20日为市住建局检查督办时间。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开发区建设局按照新调整的辖区范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企业要关停。
2.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对企业和下属经营站点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向燃气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落实整改。
3.燃气经营企业要对用户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入户检查制度,特别提醒用户注意定期更换老化的橡胶软管。对存在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用户,不得提供气源。
4.燃气经营企业要落实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和安全保卫制度,把各种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严防人为破坏。要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互动,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鄂州市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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