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葛店开发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今年以来,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系列部署精神,按照湖北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市安办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实际,市住建局决定自8月起至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半年攻坚行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半年攻坚行动”)。现将《鄂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半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半年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鄂州市住建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鄂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半年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落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半年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尽快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堵死一般事故漏洞,确保实现“一无一降”年度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盲目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停工,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要承担首要责任。
(二)严格落实建筑企业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认真执行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等制度,杜绝教育培训、安全交底走过场、资料造假等现象,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要到岗履责。对洞口、临边、通道口防护,高空作业、攀登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悬挑式钢平台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要每日开展巡查,建立排查台账。监理单位要对关键施工过程实施旁站、巡视,建立旁站巡视记录。
(三)严格落实安全监督检查。
各区、开发区住建局要运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系统”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在建项目清单,严格执行《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动态扣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行为、教育交底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危大工程隐患排查、扬尘防治、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台账资料进行抽查核实,发现弄虚造假、与实际不符合,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不按期限要求整改或假整改的,要从严查处。
(四)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各区、开发区住建局要按照鄂建办〔2018〕343号文件要求,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对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审查专项方案,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论证专家、论证程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要立即责令整改,依法实施处罚、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停止执业等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层级督导。各区、开发区住建局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实化、细化层级责任,实现本地区的半年攻坚行动目标。市住建局将适时对各地安全生产半年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查。
(二)坚持综合管控。各区、开发区住建局要建立建筑施工联合监管机制,加强横向沟通协作,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区、开发区住建局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找准薄弱环节,持续精准发力,着力解决一批安全监管的难点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遏制事故发生。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区、开发区住建局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半年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有关情况、经验做法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并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个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半年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市住建局将适时对各地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动态扣分和监管系统使用等情况进行通报。2019年11月28日前、2020年1月16日前各地分别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半年攻坚行动”的有关情况形成书面阶段性总结和半年总结,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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