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9-313398 | 发文字号: | 建办发〔2019〕29号 | 发文日期: | 2019年12月12日 |
发文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2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19年12月12日 | 失效日期: | 2100年01月01日 |
各区、葛店开发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市住建局2019年度工作安排,市住建局决定,12月下旬组织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地区、企业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地区: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
(二)检查企业: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
(三)检查方式: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抽项目、实地检查、现场点评、集中反馈检查结果”等方式进行。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实地随机抽查受检地区、企业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各区、开发区住建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情况。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4.“危大工程”管理和实施情况。
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
6.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7.“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8.消防安全及冬春火灾防控落实情况。
9.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防范部署安排情况。
10.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组员安排
(一)检查时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组成员:
带队领导:朱海波
成 员:吴少波、杨帆、专家2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企业要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整理汇集台账资料,梳理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做好工作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落实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特别是问题隐患整治始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以书面形式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各区、开发区住建局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闭环管理,推动责任落地。
(三)执行规定。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实施办法,轻车简从、突出实效。
鄂州市住建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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