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9-313398 发文字号: 建办发〔2019〕29号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12日
发文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9年12月12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鄂州建办发〔201929

 

各区、葛店开发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市住建局2019年度工作安排,市住建局决定,12月下旬组织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地区、企业和检查方式

(一)检查地区: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

(二)检查企业: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

(三)检查方式: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抽项目、实地检查、现场点评、集中反馈检查结果”等方式进行。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实地随机抽查受检地区、企业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二、检查主要内容

1.各区、开发区住建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情况。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4.“危大工程”管理和实施情况。

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

6.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7.“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8.消防安全及冬春火灾防控落实情况。

9.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防范部署安排情况。

10.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组员安排

(一)检查时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组成员:

带队领导:朱海波

    员:吴少波、杨帆、专家2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企业要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整理汇集台账资料,梳理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做好工作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落实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特别是问题隐患整治始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查组对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以书面形式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各区、开发区住建局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闭环管理,推动责任落地。

(三)执行规定。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实施办法,轻车简从、突出实效。

 

 

                      鄂州市住建局办公室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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