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0-27633 | 发文字号: | 鄂州建办发〔2020〕17号 | 发文日期: | 2020年05月11日 |
发文单位: | 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11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为做好我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鄂州市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2020年5月11日
鄂州市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工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工程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规范建筑工程市场,根据《省住建系统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我市住建领域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年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要求,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紧盯建筑工程市场行为乱象,摸排移交行业内涉黑涉恶线索,开展行业整治专项行动,补齐短板,创新治理手段,为持续优化我市房地产和建筑工程市场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房地产市场领域具体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编辑制作扫黑除恶及整治行业乱象的宣传资料,通过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张贴标语、微信工作群、短信推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引导房产领域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诚信规范经营,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
(二)做好线索摸排。排查线索、摸清底数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基础。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在售楼部、中介门店的全覆盖巡查,认真调查处理房地产市场领域的信访投诉问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人”的房地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对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全掌握、管理无遗漏、服务全覆盖、责任全到人”的管理模式,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房地产开发领域各种问题。对涉黑涉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建立黑名单制度和违法活动记录,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通过细致工作,要对房地产市场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总体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会同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控、严格执法等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将日常巡查、投诉举报核查、专项督察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或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四)科学统筹治理。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坚决以科学防控为基础,安全持续地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领域的乱象整治行动,对涉黑涉恶问题中出现的新动向,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把房地产市场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与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统筹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铲除房地产市场领域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三、建筑工程领域具体措施
(一)大力整治建筑市场乱象。根据《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暂行)》(鄂建文〔2019〕23号),重点整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落实定期检查、日常巡查等制度,加大群众投诉举报查处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违规、扰乱市场行为,特别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砖沙石霸、强揽工程、非法阻扰重点项目施工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移交市公安机关,并同时将线索上报市扫黑办。市住建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全市建筑市场执法专项检查,推进我市建筑工程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着力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按照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动态核查,依法处置有黑恶势力隐藏蛰伏的建筑业“僵尸企业”和经营异常的违规企业,不断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公示环节,增加对公示企业涉黑涉恶问题举报渠道,对被举报“涉黑涉恶”的申请企业,立刻中止资质审批流程,联动有关部门对企业背景进行核查。根据《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管和乱象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整治力度,让无资质预拌混凝土企业难以生存。
(三)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手段。推动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加大诚信和失信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借助“鄂州市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依法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提高施工现场治理能力。
(四)加强建筑工程领域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加强一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执法人员,提供良好法治保障。积极参加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建筑市场执法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培训班,为加强我市建筑行业乱象整治、依法行政打下良好人才基础。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掌握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胜利的部署要求,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提高治理能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力抓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验收,切实落实到行业监管的具体行动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各级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
(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月报工作机制,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要将本区域住建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扫黑办(联系人:李芸;联系电话:13886301196;联系邮箱:704112066@qq.com)。同时,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完善联络员相关信息,于5月19日前填报附表《全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
附表
全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联络人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盖章):
分管领导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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