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0-27873 | 发文字号: | 鄂州建办发〔2020〕20号 | 发文日期: | 2020年05月21日 |
发文单位: | 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1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关于印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提升
政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提升政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鄂州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
提升政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0年鄂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2020年“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任务,根据《鄂州市2020年“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鄂州优化办〔2020〕4号)和《鄂州市2020年提升政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鄂州放管服办文〔2020〕1号)具体要求,现就全面提升我局政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政务服务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优化营商环境做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1.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对照省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对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清理,做到应领尽领,并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规范事项调整程序和权限。对照《国办办事指南准确度考核18个重点要素表》要求,对办事指南所有要素进行重新清理规范,确保准确。(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责任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5月底)
2.大力推进“四减”。对标先进城市,继续加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改革力度。
——减时限。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领域对标全省考核指标排名第一的市州,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并提供日常实践案例,确保办件质效。(责任科室(单位):行政审批科、房产交易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减材料。凡是申报材料中有需要填写申请表的事项,一律制作电子表单,并在湖北政务网对应事项上挂载。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检查申请材料类型标注是否准确,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应用电子证照,共享电子材料。办件结果为证照的,要及时转为电子证照,并同步推至电子证照库,对异议电子证照要及时修复。(责任科室(单位):行政审批科、房产交易所;完成时限:2020年8月)
——减跑动。进一步提高网办率,对事项管理系统中标注为“最多跑一次”“零跑动”的事项,要确保实现;采取物流邮寄、网上支付等方式为办事单位和个人减少办事跑动次数。(责任科室(单位):行政审批科、房产交易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持续推进“一网、一窗、一门、一次”改革。
3.大力推行“一窗通办”。统筹业务审批科室的审批服务资源,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审批职能有效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优化工作方案,以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目标。(牵头科室(单位):行政审批科、房产交易所;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4.推进“一网通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精准预约,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就近办。线上线下办理实行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引导群众网上办事,线下办件及时入库,确保全局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100%。保持通用平台通道畅通,提高办事效率。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办结,确保云平台系统和各审批系统中无待预审办件,无长期未处理办件。(牵头科室(单位):行政审批科、房产交易所;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推进“一事联办”。按照省、市关于“一事联办”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要求,配合行政审批局对事项、流程、材料、表格开展梳理,实现“一事联办”事项开通量有效提升,办件量大力提高。(责任科室(单位):行政审批科、房产交易所;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20年9月)
(三)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6.建立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在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移动端和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点开展湖北政务服务“好差评”,落实“一人一事一次评价”。配合行政审批局完成对好差评系统的对接,评价设备部署联调到位。办件人员要提醒申请人通过大厅评价设备、受理通知书或办结通知书上附带的好差评二维码、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对办件进行评价,确保好差评主动率达标。(责任科室(单位):行政审批科、房产交易所、城建档案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加强跟踪问效。根据网上办件效能评估通报和对差评件的跟踪督办,倒逼审批科室和单位优化服务,改进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及时签收工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回复。(责任科室(单位):行政审批科、房产交易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统筹推进数据共享。
8.积极配合“城市大脑”建设。配合全市统筹建设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共享平台、分析平台、开放平台等设施的工作安排。推进我局自建系统、省垂系统与市大数据能力平台、政务云平台深度对接。争取将“智慧住建”纳入“城市大脑”建设范畴,(牵头机构:市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强化数据资源利用。加强数据资源规划、采集、储存、共享、开放,提升数据质量和价值,形成数据储量丰富、信息通道顺畅、应用接口开放的“智慧住建”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全量共享。
——加强数据及时更新。报送数据的科室和单位,要按更新周期要求及时更新数据,对异议数据及时修复。(牵头机构:市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加强营商环境、监管数据汇集工作。提供营商环境数据的科室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按目录模板汇集上报;提供监管数据的科室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按库表要求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或库表上报数据。(牵头科室:政策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责任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鼓励服务创新。
10.大力推进服务模式创新。在资质许可、房产交易、项目审批、提升办事指南可读性等方面积极创新,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责任科室(单位):行政审批科、房产交易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度。将涉及房产交易的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专区挂接,同时挂接在鄂汇办APP,使申请人能在多平台实现网上办。(责任单位(机构):房产交易所、市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增强数据共享主动性。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将所有非涉密数据及时推送至市大数据中心平台。(牵头机构:市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将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鄂汇办”移动端延伸,完善“鄂汇办APP”功能,实现“马上办、掌上办”。要开展常态化自查,及时发现故障并及时整改,确保上线功能可靠运行。(牵头机构:市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培训。
1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培训。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综合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培养营商环境工作骨干能力。(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5.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采用企业和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表述,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充分运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简报、鄂州日报专栏等,总结特色亮点,形成经验做法。(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副组长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工作协调,在政策制定、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工作专班要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加强政策学习研究,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补齐工作短板。
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对标先进城市经验做法,查找工作差距,做到“心中有数”;要争先进位,破除传统观念,自我加压,自我革命,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要认真分析《2020年市州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展情况评估指标》工作任务,逐条抓好工作落实。工作专班要主动谋划,统筹工作进度,对确定具体时限的任务,要在规定时限前完成;对确定为长期的任务,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三)加大督查力度。
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责任科室(单位)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多次被通报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2020年市州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展情况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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