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0-29567 | 发文字号: | 鄂州建办发 | 发文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
发文单位: | 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鄂州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附:市住建局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局深入学习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根据鄂州法办发〔2020〕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至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6.住建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活动安排
1.落实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鄂州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责任单位:局人教科)
2.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支部学习的内容;组织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学习和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等方式,主动探索工作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党支部)
3.组织开展住建领域“以案释法”讲座。(责任单位:局法规科)
4.到联系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探索总结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讲一次法治课,指导、帮助、参与联系点开展“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入户宣传、标语宣传、短信宣传等,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局法规科)
5.在机关一楼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标语。(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
6.在单位门户网主页开设法制宣传专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规科)
7.组织好市住建局2020年无纸化学法用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责任单位:局法规科)
8.积极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凤凰广场举行建设行业法律宣传、服务和咨询活动。(责任单位:局法规科)
9.开展法治宣传进工地活动。(责任单位: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管站)。
五、活动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统筹安排,认真实施,真正把活动方案落到实处。
(三)丰富形式,务求实效。要注重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和方法上的开展创新,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使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请各责任单位于12月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相关图片电子版报送到局法规科。
联系人:夏梦军 邮箱:383945659@qq.com
联系电话:027-60670792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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