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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综合检查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9641 发文字号: 鄂州建设文〔2020〕120号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发文单位: 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综合检查的通知》工作要求,市住建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质量行为、安全生产、绿色生产、扫黑除恶的综合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9月至10月,市住建局成立检查专班,对全市33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另有2家搅拌站由于自身原因处于停产状态而未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和绿色生产管理方面比往年有所进步,一些企业在绿色生产方面增加了资金投入,扬尘防治措施得到落实,作业环境和厂区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

(一)扫黑除恶工作持续进行。近年市住建局持续开展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源”相关工作,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积极支持配合政府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在全行业形成了浓厚的氛围。在本次检查中未发现强买强卖砂石原材料等行为,也未收到企业关于其他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的反映。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市场环境近年得到改善。

(二)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行为总体状况正常,绝大部分生产企业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设备设施运转及维护正常、实验室功能分区和环境条件符合要求、配合比管理制度较为完善、重视资料台账管理,总体处于可控状态。部分生产企业改进工作方法,应用创新技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质量要求。如湖北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市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恒福节能有限公司、湖北永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鄂州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以上企业注重技术人员培训和资料归档管理,各项管理制度较为齐全,质量管理措施到位,在实验室人员配备、设备计量检定、原材料复检留存、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混凝土检验等方面相对较好,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提供了稳定保障。

(三)绿色生产明显改善。一些企业加大了绿色生产资金的投入,对搅拌楼、骨料堆场、配料地仓、皮带输送机等进行了全封闭改造。厂区配置运输车辆冲洗设施比例提高,生产废水、废浆按环保和循环利用要求进行处置。部分生产站点加强绿色生产管理,积极推进绿色生产达标工作。如鄂州市建祥商砼有限公司克服场地较为局限的困难,通过技术升级和场地建设改造,取得了绿色生产一星、绿色建材二星评价标识证书;湖北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在保持多年行业领先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绿色生产的管理,加大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湖北世纪新峰砼业有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燕矶站、鄂州中都建材有限公司、湖北永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恒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城涛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均在加快推进绿色生产达标工作。

(四)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加强。今年以来,随着管理部门进一步重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普遍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大多数企业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设施配备及安全生产危险源管控等方面都有所改善。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保持了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资质方面

部分生产站点存在技术人员数量少于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未提供在岗履职证明、技术负责人无高级职称等问题。如鄂州市玖鑫商砼有限公司、湖北国垒商砼有限公司、湖北鼎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江港远华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博驰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力能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文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弘祥建材有限公司、湖北新欣商砼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峻峰商砼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未提供主要技术人员社保等在岗履职证明材料;湖北国垒商砼有限公司、鄂州市玖鑫商砼有限公司、鄂州三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技术负责人未在岗履职;鄂州三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无高级职称;鄂州东润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不足4人。

(二)质量行为方面

鄂州东润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鄂州市兴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湖北博驰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弘祥建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配合比管理不够规范,配合比设计和调整未及时记录;湖北峻峰商砼有限公司,武汉盛大长青建材鄂州有限公司、湖北萱美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力能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弘祥建材有限公司、鄂州市三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试验、检验标准未及时更新;湖北林之立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原始记录不规范,进场原材料检验台账与实际不符合要求;武汉盛大长青建材鄂州有限公司、湖北菱马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资料不全;湖北三江港远华建材有限公司标养室、样品间数据记录不完善。

(三)安全生产方面

鄂州三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萱美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国垒商砼有限公司、鄂州弘祥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峻峰商砼有限公司,鄂州市兴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武汉盛大长青建材鄂州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安全生产体系不完整,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档案管理不系统不完整;湖北国垒商砼有限公司、湖北三江港远华建材有限公司、湖北文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弘祥建材有限公司、湖北鼎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足,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少数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绿色生产方面

部分生产企业皮带输送机未实现全封闭;少数企业存在裸露砂石料,未对料仓外的砂石料进行全覆盖;部分企业搅拌楼及料场未进行全封闭。如:湖北国垒商砼有限公司、鄂州三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市鼎阳建材有限公司、鄂州市兴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市兴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等5家企业搅拌楼和料场均未进行封闭。湖北文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新欣商砼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林之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三江港远华建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对搅拌楼进行了部分封闭部分未封闭。

三、综合评比情况

从质量、安全和绿色生产管理等各方面检查情况,通过综合评比,较好的单位有10家,分别是:湖北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世纪新峰砼业有限公司、鄂州中都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中都建材有限公司、鄂州市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燕矶站、湖北永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湖北恒福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市建祥商砼有限公司、华新混凝土(武汉)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等10家企业相对较好;

以下6家单位存在问题较多,情况相对较差,分别是:鄂州三源混凝土有限公司、鄂州市玖鑫商砼有限公司、湖北国垒商砼有限公司、湖北萱美建材有限公司、鄂州市兴裕商砼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弘祥建材有限公司。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在本次检查中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的企业,应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对照《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规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等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将组织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或不全面整改的企业,市住建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因自身原因停产或被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应及时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提交停产报告。企业停产期间不得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不得将企业资质、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出租、出借给其他任何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停产企业拟复产的,应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提交复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产。自行复产的视为违规生产,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按照《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及时改进完善质保体系,提高质量控制体系水平,保障生产质量稳定,确保安全生产,要强化绿色生产意识,重视绿色生产管理,加大绿色生产资金投入,避免或减少扬尘污染等问题,不断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加快推进绿色生产达标。

(四)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要加强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日常管理和预拌混凝土使用的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一步优化质量保障控制体系;要组织开展绿色生产星级标识评定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报工作,引导企业应用先进设备和技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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