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1-00073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年02月04日 |
发文单位: | 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04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2021年我市绝大多数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期满,将进行资质证书的延续工作。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帮助企业顺利延期,同时为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秩序,促进行业质量安全生产,市住建局决定近期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资质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时间:2021年3月
二、清查对象:全市37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含分站)
三、工作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等
四、工作专班:
成立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清查工作小组,该小组组成为:
组 长:高补星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郑 刚
徐国斌
成 员:熊慧敏
邵巧英
五、清查内容:主要清查企业资产、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1.企业资产在2500万元以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验室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4人,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
3.具有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以上,具有混凝土试验室,自有混凝土运输车10辆以上,自有混凝土输送泵2台以上。
六、清查方法
1.材料审查。2021年3月5日前各企业向工作专班报送本单位资产、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相关资料,3月15日前工作专班完成材料审查工作。
2.现场核查。3月15日至3月31日工作专班现场核查企业技术装备情况,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参加。
七、结果运用
对于在本次资质清查中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市住建局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在整改期内,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对整改后达标的企业市住建局予以恢复生产。整改到期后仍不达标的,市住建局将撤回其资质证书。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资质清查工作,抓紧时间对标整改,确保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保障企业能正常生产经营。
联系人:邵巧英 联系电话:18071179909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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