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1-00499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年05月13日 |
发文单位: | 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13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21年05月13日 | 失效日期: |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打击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治理拖欠工程款、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项制度”等情况。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市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存在出借或挂靠资质、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部、监理部机构设立和人员履职情况,执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务分包情况,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行为,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实名制人脸识别系统履职考勤系统落实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
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及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三、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分为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自查、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检查、市住建局抽查。
(一)自查自纠和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检查阶段(5月20日前完成)。所有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填报《建筑市场行为自查表》,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所属项目由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汇总报市住建局。
(二)市住建局检查阶段(6月1日开始)。由市住建局组织对所管辖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抽查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在建工程。
四、检查要求
(一)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负责本区域内建筑市场检查工作,列出本行政区域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及时、真实、完整填写《建筑市场检查记录表》。城区范围的在建工程项目由市住建局组织检查,在检查工作中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建筑市场检查记录表》。
(二)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总承包、分包企业)、监理单位须按检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整理相关资料以备检查。
(三)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检查要严格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落实整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在检查中切实做到严谨、严格、严厉,不瞒、不掩、不护。
(四)检查结束后,市住建局将根据检查情况分析我市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示曝光。
附件:1、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2、施工企业检查表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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