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1-01557 | 发文字号: | 鄂州建设文〔2021〕94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发文单位: | 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局检查组对全市取得资质的3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和1家经准许设立的分站以及11家预拌砂浆搅拌站进行了检查。检查中,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制定的通用检查模板《预拌混凝土质量行为检查表》、《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检查表》和《预拌砂浆企业日常管理及绿色生产检查表》,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行为、安全生产和绿色生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预拌砂浆企业的日常管理及绿色生产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6份。
检查总体情况:
(一)质量行为逐步规范。普遍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增加了实验室人员配备,开展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重视原材料管理,在原材料采购和检验环节加强自控管理;加强试验管理,试验设备按规定进行校准检定,试验能力不断完善;加强配合比管理,认真进行配合比设计、配合比验证;加强生产管理,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做好出厂检验,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加强运输管理,混凝土运输车基本上都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对混凝土运输过程进行监控。
(二)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加强。大多数预拌混凝土企业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设施配备及安全生产危险源管控等方面都有所改善。基本上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履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添置了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设置了安全生产警示标识。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持了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三)绿色生产稳步提升。一些企业按照环保达标的要求,加大了绿色生产资金的投入,对搅拌楼、骨料堆场、配料地仓、皮带输送机等持续进行封闭改造,改进了污水排放处置系统,对生产废水、废浆按环保和循环利用要求进行处置,厂区内增加了降尘设施,不间断进行降尘处理,有的搅拌站配置或更新了车辆清洗设施,部分企业积极开展绿色生产达标工作,有多家搅拌站正在申报绿色生产、绿色建材标识。
(四)“行业清源”持续进行。预拌混凝土企业积极支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行业乱象整治,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未发现强买强卖砂石料、强买强卖混凝土、垄断市场供应、控制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
1.质量行为方面: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能力欠缺;企业信息化建设、数字化管理滞后;试验能力和条件与要求不符,部分设备成为摆设、基本未使用;质量管理资料不完备、可溯性不强;少数企业存在代做代养混凝土试块现象。
2.安全生产方面:部分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厂区安全防护设施不全,安全警示标识较少,特别是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保”要求;无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相关记录;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欠缺。
3.绿色生产方面:大多数企业未设置绿色生产管理机构;部分企业未配备完善的生产废水废浆处置系统,厂界内存在污水泥浆无序排放;少数企业砂石料露天堆放产生扬尘污染;多数企业车辆清洗设施简陋,混凝土运输车清洗不干净,运输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行为,影响市容市貌。
(二)预拌砂浆企业:
多数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实验室人员、设备、检测参数、环境等与出厂检验能力不匹配,出厂检验证明不齐全,部分企业降尘除尘措施不符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26家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三、综合评比情况
综合质量、安全和绿色生产管理等各方面检查情况,经检查组集体评议,较好的单位有7家,分别是:湖北新港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世纪新峰砼业有限公司、湖北源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武汉砼安绿建科技(鄂州)有限公司、鄂州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城涛建材有限公司、武汉中都干混砂浆有限公司。以下3家单位存在问题较多,情况相对较差,分别是:湖北三江港远华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力能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博驰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为规范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质量安全行为,加强绿色生产,保障预拌混凝土(砂浆)产品质量,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认真对标整改。在本次检查中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的企业,应对照《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规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等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最大限度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强化质量管控。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搅拌站投入生产使用,杜绝不达标预拌混凝土产品出厂进入建筑工地。严把原材料进口关和预拌混凝土产品出口关,加强生产过程管控,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市散装办要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原材料质量抽检力度,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要按照《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推进绿色达标。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要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的规定,加强绿色生产管理,提高绿色生产水平。要积极开展绿色达标创建工作,分期分批申报绿色生产和绿色建材标识,绿色达标企业逐年增加,在2025年前全部实现绿色达标。
(五)加强能力建设。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要加大关键岗位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业务素质,提高业务工作技能和本领。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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