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3-02396 | 发文字号: | 鄂州建办发〔2023〕11号 | 发文日期: | 2023年02月20日 |
发文单位: | 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20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2023年02月20日 | 失效日期: |
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近日,省住建厅发布了地方标准《预拌混凝土标准化生产管理规程》(DB42/T1948-2023)(以下简称《规程》),该标准自2023年5月6日实施。为推进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标准化管理,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规程》,结合实际宣传《规程》,在工作中严格落实《规程》。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对照《规程》,在预拌混凝土生产全过程中开展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绿色管理、信息化管理和档案管理,并迅速开展对标检查和整改,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
2.行业管理部门应以《规程》为依据,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日常管理,不断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预拌混凝土标准化生产管理规程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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