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4-03602 | 发文字号: | 〔2024〕60号 | 发文日期: | 2024年01月31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31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住(城)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最新资料分析:1月30日起,我市将出现持续8天左右的低温阴雨天气,最高气温降温幅度8—10C,最低气温逐步降至-5C左右,2月1—3日有3-4级,阵风5-6级的偏北风。
具体预报如下:
1月30日至31日:阴天有小到中雨,偏北风2-3级,7-4'C;
2月1日至3日:小到中雨,局部大雨,偏北风3-4级,0-7"C;
2月4日至6日:中雨转小雨(雪),偏北风3-4级,-5-4°C。
为做好全市住建领域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压实工作职责
此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范围广、时间长、相态复杂,恰逢“两会”和春运期间,各地住建系统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及时研究部署本地住建领域防范低温雨雪天气灾害相关工作,坚决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根据本地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指令,迅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准备。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统筹推进坚决遏制住建领域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全省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住建领域低温雨雪天气应对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2024〕8号)要求,加强城镇燃气、城市自来水的安全保供和城市道桥涵隧的除冰保畅工作,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管控,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城市运行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应急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人员到位、设备设施到位、预警处置准备到位,及时有效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导致的各类突发事件。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1日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7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208号 邮政编码:436099 主办单位: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承办单位: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信息中心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670789 传真:027-60670755 邮箱:ezszjj123@163.com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