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确保“两节”及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五个不发生”,我委相继印发了《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三季度暨十九大召开前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两节”、党的十九大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经营)检查、巡查、督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从9月25日至10月8日,扎实开展风险大管控、隐患大排查、责任大落实专项检查,保持了安全生产的高压严管态势。
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9月29日,市城建委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安排节日期间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稳定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科室、各单位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到人。“两节”期间,委领导亲自带队到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及燃气站进行巡查督办,存在问题的当即要求落实整改,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组建了燃气安全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两个专项检查组,集中力量分赴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安全文件落实、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安全投入、查安全培训、查现场管理,着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整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的方式,把“严、细、实”的要求贯穿到专项行动的全过程。
三、安全值守,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市建委领导严格执行带班制度,委带班领导坚持每日开展节假日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巡查的暗访检查。各安全责任单位每天巡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并于下午4点前,将当天安全情况汇报到值班室,按要求报送市安委会。
四是常态监管,长效整治。坚持源头治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投入,推动安全生产全面步入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轨道。向各建筑工地派驻安全生产特派员,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检查作为正常生产经营的一部分,将自查和监督有机结合,把安全检查融入日常生产管理中,切实实现检查常态化。
“两节”期间,市建委共组织专项行动组40个,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单位27家,发现隐患123处,提出整改意见111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8份,当即整改51处,限期整改62处,派驻企业安全生产特派员130人,确保了节假日建设领域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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