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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日期:2026-02-28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实施对象

责任事项依据

检查形式

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1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
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

现场检查

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027-60670781

2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违规销售和销售现场公示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鄂州建函(2021)2号)

现场检查

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027-60670781

3

 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鄂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现场检查

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027-60670781

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现场检查

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027-60670781

5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行政检查

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

现场检查

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027-60670781

6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8号)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四条;《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6号令)第五条。

现场检查

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027-60670781

7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行政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七条第二款;《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六条。

现场检查

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027-60670781

8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市场行为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建设部令第14号)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现场检查

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027-60670781

9

对房屋租赁的监督检查

房地产经纪机构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

现场检查

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027-60670781

10

物业小区物业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情况检查

物业企业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第五条;《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条。

现场检查

物业管理科
027-60670778

11

物业小区物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物业企业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现场检查

物业管理科
027-60670778

12

对运营管理单位在公租房运营管理方面的检查

运营管理单位/个人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第五章第三十四条。

现场检查/数据抽查

住房保障科
027-60670782

13

对运营管理单位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运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运营管理单位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州政发[2022]19号)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现场检查/数据抽查

住房保障科
027-60670782

14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办法》;《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办法》。

现场检查

市政建设科
027-60670758

15

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日常经营活动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餐饮等工商业用气单位

《湖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66号)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

现场检查

市政公用管理科027-60670751

16

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2号)第二十五条;《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规[2019]2号)第三条、第二十条。

现场检查

市政公用管理科027-60670751

17

城市供水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自来水厂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条例》。

现场检查

市政公用管理科027-60670751

备注: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为动态梳理清单,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要求及时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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