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档案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统一,有效地保护利用档案资源,市城建委决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2016-2017档案整理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档案整理服务内容
1、对市城建委2016-2017年以来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进行整理、录入,并建立目录级数据库;
2、对文书档案永久、30年(长期)档案进行扫描,建立全文数据库等。
二、合作方资格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合作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2015年以来必须独立承担过二个(含)以上政府部门的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并通过档案达标验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量清单
见附表。
四、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控制价
35500元。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请于8月10日下午6:00前将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及报价清单密封后交至市城建委办公室,逾期无效。
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联系人:严 雷;联系方式:0711-3224842。
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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