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房屋安全鉴定和危房整治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作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局拟组建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任务,原则上年龄在65岁以下,且一直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二)专业条件
1、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建造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等),个别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造诣较深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2、熟悉国家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从事相关专业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或结构设计工作不少于10年,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
3、受聘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从事质量技术管理工作或在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鉴定等单位主持三个以上相应大中型(专业)工程的结构设计或施工管理技术工作。
二、专家库主要工作
(一)协助参与本市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研究和论证工作;
(二)协助参与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对疑难复杂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进行复核和考评;
(三)对本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对既有房屋的安全检查和行业监督管理定期专项检查和评审工作;
(四)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参与有关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作为本市房屋安全鉴定与房屋安全管理的培训师资,并进行有关的培训服务。
三、专家库专家的推荐方式
(一)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
1、推荐表(见附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复印件)
5、业绩资料(个人获奖证书、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用A4纸复印,由推荐单位核对原件,加盖核对章,原件备查。
(二)在各单位推荐专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被推荐人员的资历情况进行初选,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专家候选人在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满,通过局网站公布专家库名单,正式录入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使用。
四、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于2024年7月20日前报送至鄂州市住房服务和保障中心房屋安全科(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电子版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严小兰; 联系电话:18107119536;
报送邮箱:2187095384@qq.com。
附件: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专家推荐表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鄂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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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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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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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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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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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院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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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学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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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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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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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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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业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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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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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相应专业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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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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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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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信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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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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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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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及工作业绩(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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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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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批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
注:表格内所有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并附上个人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工作业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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